ST金运:关于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2023-10-26
证券代码:300220 证券简称:ST金运 公告编号:2023-032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事项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股东新余全
盛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余全盛通”)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在武汉签署《借款合同》。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新余全盛
通在 2 年期限内向公司提供借款累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500 万元
整,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借款利息按照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
算。
2、关联关系说明
新余全盛通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梁伟先生姐姐梁芳所控制的公司,
持有公司 0.79%股份,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审议情况
上述事项经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
并发表同意上述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新余全盛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
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梁芳;注册资本:60 万元;注册地:
新余市渝水区白竹路区安监局 7 楼;主要办公地(住所):新余市渝
水区白竹路区安监局 7 楼;主营业务:投资管理服务;主要股东和实
际控制人:梁芳;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35,184,327.96 元、净资
产 34,389,327.96 元、营业收入 26,151,088.03 元,净利润 20,284,964.36
元。新余全盛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情况
新余全盛通向公司提供借款,期限 2 年,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500 万元整。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借款合同》(甲方为公司,乙方为新余全盛通)主要内
容为:
1、借款用途:补充甲方流动资金。
2、借款金额:累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500 万元整。
3、借款期限:自 2023 年 10 月 25 日起至 2025 年 10 月 24 日,
在此有效期内借款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4、借款利息:借款利息按照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自乙
方将借款资金汇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之日起计算。
5、借款方式:根据甲方实际资金需求分批次向乙方借款,甲方
收到乙方借款资金后,并向乙方提供财务收据。本次借款合同无需甲
方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6、还款时间及方式:甲方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前向乙方支付所
有借款本金及利息。在借款周期截止之日前,甲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
将借款本金及利息汇入乙方银行账户。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全
部借款本金及利息。
7、合同生效条件: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且经甲方依上市公司法
定程序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上述关联交易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原则,交易价格系
参照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系增加融资渠道所需,以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
需求,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展,且能缓解资金压力和控制财务成本;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不构成不利影响。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
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金
额为人民币 1873.15 万元(不包含本次审议的关联交易额度)。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新余全盛通在看好公司发展的基础上拟向公司提供借款,有利于
公司在控制资金成本的情况下保障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上述交易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上述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新余全盛通向公司提供借款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
在控制资金成本的情况下保障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上述关联交易是
公允的,没有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公司与新余全盛通签署的《借款合同》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