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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力泰: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2023-10-18  

证券代码:300225             证券简称:金力泰          公告编号:2023-061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吴纯超先生、王子炜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披露
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董事、副总裁吴纯超先生、副总裁王子炜先生,拟在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分别不超过
125,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256%)、125,000 股(占本公司总 股本比例
0.0256%),合计不超过 2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511%。

    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裁吴纯超先生、副总裁王子炜先生分别出具的《股
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上述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减持计划期间,
吴纯超先生、王子炜先生均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计划期间,吴纯超先生、王子炜先生均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减持股份来源:吴纯超先生、王子炜先生本次减持股份的来源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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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持股数(股)                  持股数(股)
                                                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      500,000        0.1022%       500,000       0.1022%

            其中:无限售
  吴纯超                      125,000        0.0256%       125,000       0.0256%
              条件股份
                  有限售
                              375,000        0.0767%       375,000       0.0767%
              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500,000        0.1022%       500,000       0.1022%
            其中:无限售
  王子炜                      125,000        0.0256%       125,000       0.0256%
              条件股份
                  有限售
                              375,000        0.0767%       375,000       0.0767%
              条件股份
   注:1、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及实施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
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纯超先生、王子炜先生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在
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吴纯超先生、王子炜先生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吴纯超先生、王子炜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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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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