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力达: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2023-07-08
飞力达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证券代码:300240 证券简称:飞力达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Feiliks International Logistics Inc.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〇二三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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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力达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 29,40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
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
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号
1 东莞飞力达电子元器件集散中心项目(注) 80,000.00 24,4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合计 85,000.00 29,400.00
注: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东
莞飞力达电子元器件集散中心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投资东莞飞力达电子元器件集散中心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2023 年 6 月 15
日披露的《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东莞飞力达电子元器件集散中心项
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项目的募集资
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
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
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东莞飞力达电子元器件集散中心项目
1、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飞力达在广东省东莞市虎门港综保区新设的全资子公司
东莞同芯聚联供应链投资有限公司。
2、本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 59,717 平方米(折合约 90 亩)仓储物流用地,出让年
限为 50 年,符合东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最终以招标挂牌拍卖签署的
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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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建设标准四层高标仓库,在仓库角落设置办公楼,并建设物业中心、维
修中心以及配电房。每个仓储区域根据室外面积大小配备相应数量的货车停车
位与轿车停车位,仓库平行于市政道路布置,在仓库区周围设置运输与消防共
用的通道。规划总建筑面积 124,228 平方米,容积率 3.0,其中新建标准仓库约
98,044 平方米(单层净高约 9 米),共 3 栋,1#栋库区面积为 31,119 平方米,
2#栋面积为 32,660 平方米,3#栋面积为 20,189 平方米,均为四层高标仓库。仓
库结构拟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耐火等级为一级,抗震设防烈度为 7 级。办公
区域面积为 10,810 平方米,分布在 3 栋仓库角落作为仓库的附属设施。
项目建成达产后将作为飞力达在粤港澳大湾区供应链服务基地、承接飞力
达穗莞深港客户的业务、华南地区区域运营总部职能、补充深圳网点的仓库资
源,并以此为基础拓展华南区域的通路商、电子元器件、国际先进制造业头部
客户,提供仓储、供应链管理、综合物流、产品销售等服务。
3、项目投资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 8.00 亿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2.44 亿元,投资构成如下:
单位:亿元
拟使用本次 是否构成资
序号 项目 投资金额 占比
募集资金 本性支出
1 建设资金投入 5.52 69.04% 2.44 是
1.1 土地出让金 1.10 13.76% 1.10 是
1.2 土建工程费用 3.45 43.19% 1.34 是
1.3 总图布置及工程配套费 0.49 6.16% -
1.4 设备及工器具 0.08 1.01% -
1.5 建设期借款利息 0.10 1.29% -
1.6 涨价预备费 0.20 2.51% -
1.7 铺底流动资金 0.09 1.13% -
2 运营期持续资金投入 2.47 30.96% -
2.1 智能化自动化设备投资 0.80 10.01% -
2.2 运营流动资金 1.68 20.95% -
3 项目总投资 8.00 100.00% 2.44
4、项目建设涉及的政府报批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项目已取得东莞市沙田镇经济发展局出具的《广东
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为 2306-441900-04-01-456543;本项目土地
审批手续正在办理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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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名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东莞飞力达电子元器件集散中心项目”为
仓储物流项目,未列入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及备案的建设项目名录,无
需办理环评审批或备案手续。
5、项目预期收益
本项目规划建设工期 24 个月。项目计划 2023 年 12 月动工,2025 年底竣工,
2027 年达产。项目建成后增加年折旧摊销约 1,947.91 万元/年,财务费用约
1,032 万/年;达产后年平均营业收入约 3.52 亿元/年,税后年平均净利润为
4,420 万元/年。
项目资本金回报率为 11.35%;全投资内部收益率(IRR)税后为 10.63%,
年折现净现金流量为 5,139 万元,投资回收期 9.82 年(含 2 年建设期)。
6、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推动我国制造业转型升级的需要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制造业发展也面临新挑战。我国仍处于工
业化进程中,与先进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制造业大而不强,自主创新能力
弱,关键核心技术与高端装备对外依存度高,以企业为主体的制造业创新体系
不完善;产业结构不合理,高端装备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滞后;信息化
水平不高,与工业化融合深度不够;产业国际化程度不高,企业全球化经营能
力不足。推进制造强国建设,必须着力解决以上问题。随着新型工业化、信息
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超大规模内需潜力不断释放,为我国制造
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该项目的实施紧紧抓住当前难得的战略机遇,积极应
对挑战,加强统筹规划,突出创新驱动,更多依靠中国装备、依托中国品牌,
实现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的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的转变,中国产品向中
国品牌的转变,为完成中国制造由大变强的战略任务做出贡献。
(2)打造东莞经济发展新动能的需要
当前东莞实现高质量发展仍面临不少问题和挑战:外部环境不稳定不确定
因素较多,中美经贸摩擦和龙头企业受打压的趋势不甚明朗,双循环新发展格
局需要加快构建,全市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产业能级需要加力提升,工业
生产以中间产品为主、附加值相对较低,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性服务业等新
动能亟需加快培育;对重大项目和重大改革的谋划需要加强,国家级、湾区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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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重大项目不够多,在探索推进全域性、关键性改革上还有待加大力度;城市
综合环境需要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供给仍有短板,对高端项目、高素质人才
的吸引力和承载力有待增强。到 2025 年底,东莞需要招引龙头型的大项目,打
造和扶持“万、千、百”亿级梯队发展格局的产业集群,寻找更多的“新动能”,
培育更多经济发展新元素。
(3)促进虎门港保税区产业聚集的需要
虎门港保税区规划围绕“区港”配套,规划建设一个核心商务区,主要建
设集企业总部、海洋经济、航运服务、跨境电商为一体的城市综合体,为港口
发展、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强有力的支撑,打造东莞面向湾区竞争的新兴发展高
地和形象展示门户。虎门港综合保税区将与滨海湾新区产业融合发展,构建高
端制造与现代服务新产业体系,打造东莞国际贸易服务集聚区,大力发展适合
进入综合保税区发展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重点培育支持与
生产制造相关联的国际贸易服务产业的发展,包括研发设计、检测维修、展示
交易、跨境电商、融资租赁、现代物流等。虎门港保税区将充分发挥综保区的
政策功能优势,完善产业发展规划,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会同市投资促进局,
加快项目引进落地,促进园区高质量发展。
(4)提升飞力达核心竞争力的需要
本项目将充分发挥技术领先优势与人才优势,通过企业技术改造提升技术
水平,购置先进的技术装备,采用规模化生产经营,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充
分利用本地资源,大力发展供应链物流服务,延伸企业产业链条,促进企业可
持续性发展,有助于企业做大做强,使项目公司在产业集群发展方面实现突破。
通过本次项目的实施,项目公司将获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还将带动
当地工业发展的进一步突破,促进当地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另外,本次项
目建成后还将大力建设完善的现代化车间,此举是项目公司长远战略规划中极
为重要的一环,关系着企业未来的发展能量,因此本次项目的提出适时且必要。
7、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国家层面推进制造业补链强链以及“数转智改”向价值链高端延伸的要求,
政策支持加快建设更强创新力、更高附加值、更安全可靠的产业链供应链,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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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实施提供了良好的环境。粤港澳大湾区制造业基础雄厚,穗莞深港具备
良好的国际智造产业基础与发展潜力,东莞更是拥有万亿级的电子信息产业规
模,项目未来发展潜力较大。纵观飞力达股份综合实力较强,网点布局全,信
息技术开发及应用能力突出,产业链头部客户众多,是国家级制造业服务业两
业深度融合示范企业,深耕全球智造智慧物流服务多年,在华南区积淀二十年,
已经注册设立飞力达物流(深圳)有限公司、东莞飞力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东莞联易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飞力达物流(亚太)有限公司目前均运行情
况良好,保障本项目能够顺利建成达产。
(二)补充流动资金
1、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中的 5,000.00 万元用以补充流动资金,降低
资产负债率,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有效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有利于推进公司
主营业务的发展,支持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状况。
2、项目的必要性
随着公司业务布局的不断完善,公司业务规模快速增长,流动资金需求也
不断增加。通过本次发行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更好的满足公司业务迅速发展所
带来的资金需求,为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从而巩固公司的市场地
位,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3、项目的可行性
本次募集资金的一部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相关的产业政策,符合公司当前实际发展
需要,可一定程度降低公司负债规模,减少财务费用,优化资本结构,增强财
务稳健性,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提升公司未来融资能力,有利于公司持续提
升经济效益和持续、稳定、健康、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方
案切实可行。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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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展开,仓储服务中心
的新建及实施具备与现有业务的协同效应,本次发行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
未发生重大变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及未来公司整
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有利于公司提高市场
份额和市场地位,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资本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将进一步增强,进而提升公司
价值,有利于实现并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对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具有重
要的战略意义。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项目完成投
产后,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将得到增强;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
将大幅提升,总资产、净资产规模将进一步增加,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结构会
得到进一步的优化与改善,有利于增强公司资产结构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结论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公
司发展战略,契合行业发展趋势,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本次募投
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能够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
升公司经营业绩和公司价值,从而提高股东回报,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
展。因此,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符合本公司及本公司全体股东的
利益,是切实可行的。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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