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力达: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3-12-12
证券代码:300240 证券简称:飞 力 达 公告编号:2023-066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和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 2022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的议案》,同意公司为 2023 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非融资性
担保,主要为关税保付保函、履约保函、投标保函等业务的担保,担保总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 22,000 万元。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
的额度为人民币 13,500 万元,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
度为人民币 8,500 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有效期内签
署担保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公司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4 月 25 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0)。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飞力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海飞力达”)承接业务需要,公司依据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以
下简称“建行昆山分行”)签订的《出具保函总协议(委托式保函业务)》(编号:
HTZ322986400BZED2021N03B)的相关约定,上海飞力达特向建行昆山分行申请出
具保函,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4,077 万元。根据上海飞力达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财
务报告数据显示,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其资产负债率为 74.98%。
本次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已审议通过的
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1).担保函性质:不可撤销的银行担保函。
(2).担保金额:本保函担保的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4,077 万元。
(3).担保内容:建行昆山分行应上海飞力达要求,为使上海飞力达符合国际航
空运输协会(简称“IATA”)根据现行 IATA 决议、规则和规程(简称“规则”)提
出的要求,以便能够加入中国货运结算系统(简称“中国 CASS”), 建行昆山分
行作为担保人,放弃法律例外情况和异议,出具此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担保函。
对上海飞力达与已指定或将指定其为签约代理人的 IATA 会员以及加入上述中国
CASS 的航空公司的全部债务及或有债务款项,与上海飞力达一起承担连带责任和
个别责任。如上海飞力达未能支付在担保期间内填开的运输凭证或运输订单或航
空运单产生的应支付款项,或根据规则应支付的其他任何款项,建行昆山分行将
在收到付款请求书后向受益人: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加拿大)北京办事处(代表
参加国际航协中国 CASS 的航空公司)支付该款项。
(4).保函期限:2023 年 12 月 8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已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3-062)中关于为东莞飞力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申请的关税保
付保函因保函业务已提前结清,已于 2023 年 11 月 20 日注销。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实际对外非融资性担保余额为 14,394.37 万元,
全部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
额为 10,696.76 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3,697.61
万元,合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9.78%。
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交割仓库资质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全资
子公司常州融达现代物流有限公司承担不可撤销的全额连带保证责任。详见公司
披露公告《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交割仓库资质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2)。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等。
五、备查文件
1.《出具保函总协议(委托式保函业务)》
2.《不可撤销的银行担保函》
特此公告。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