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开普: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3-06-02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48 证券简称:新开普 公告编号:2023-052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概况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 2023 年 6 月 2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关
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回购股份即将到期,
结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股权激励规模、时间安排等因素综合考虑,公司拟对于
2020 年 6 月 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20 年 6 月 29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中回购的
4,744,102 股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转换
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481,092,495 股变更为 476,348,393 股。具体
内容详见 2023 年 5 月 1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二、债权申报相关事项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
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可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
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
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
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3 年 6 月 3 日至 2023 年 7 月 17 日,工作日内(9:00-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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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春
街 18 号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3、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璇、赵鑫、薛亚利
电 话:0371-56599758
传 真:0371-56599716
邮政编码:450001
电子邮箱:zqswb@newcapec.net
4、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以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
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
印件。
5、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
报债权”字样;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
“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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