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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信诺: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2023-05-19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卓越世纪中心1号楼21-2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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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金信诺高
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信诺”或“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
席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或“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性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
了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查阅的文件,并对有关问
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大会见证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起公告,并依法对
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
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为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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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会议通知。通知载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
召开方式 (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和召开地点,对会议议题的内容进行了充
分披露,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明确了会议的
登记办法、有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会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号码。会议
的召集和通知符合《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2023 年 5 月 19 日下午 14:00,本次股东大会如期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
技生态园 10 栋 B 座 27 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9 日 9:15-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 出席人员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并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7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66,635,3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1657%。

     1.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2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为 165,730,77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0290%。

     2. 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904,56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66%。

     3. 其他人员

     除公司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外,出席和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还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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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经办律师。

     (二) 召集人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召集。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对列入通知的议案依法进行了表决,并当场清点投票结果,公
司按照《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和监票。本次股东
大会审议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6,355,531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321%;反对 210,0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260%;弃权 6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24,76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
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0678%;反对 210,0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
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157%;弃权 6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165%。

     2.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6,355,531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321%;反对 210,0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260%;弃权 6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24,76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
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0678%;反对 210,0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
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157%;弃权 6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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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6,355,531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321%;反对 210,0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260%;弃权 6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24,76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
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0678%;反对 210,0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
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157%;弃权 6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165%。

     4.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6,355,531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321%;反对 210,0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260%;弃权 6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24,76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
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0678%;反对 210,0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
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157%;弃权 6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165%。

     5.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6,355,531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321%;反对 210,0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260%;弃权 6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24,76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
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0678%;反对 210,0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
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157%;弃权 6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165%。

     6.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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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6,355,531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321%;反对 210,0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260%;弃权 6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24,76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
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0678%;反对 210,0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
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157%;弃权 6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165%。

     7.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2 年度薪酬发放情况的议案》

   (1) 关于公司董事长黄昌华先生 2022 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 29,232,435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0519%;反对 210,0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7116%;弃权 6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含
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6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24,76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
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0678%;反对 210,0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
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157%;弃权 6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165%。

     就本议案的审议,关联股东黄昌华先生回避表决。

   (2) 关于公司董事郑军先生 2022 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 137,747,856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7973%;反对 210,0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521%;弃权 6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24,76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
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0678%;反对 210,0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
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157%;弃权 6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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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165%。

     就本议案的审议,关联股东郑军先生回避表决。

   (3) 关于公司董事蒋惠江先生 2022 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 166,355,531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321%;反对 210,0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260%;弃权 6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24,76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
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0678%;反对 210,0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
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157%;弃权 6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165%。

   (4) 关于公司董事廖生兴先生 2022 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 166,355,531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321%;反对 210,0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260%;弃权 6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24,76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
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0678%;反对 210,0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
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157%;弃权 6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165%。

   (5) 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余昕先生 2022 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 166,355,531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321%;反对 210,0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260%;弃权 6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24,76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
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0678%;反对 210,0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
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157%;弃权 6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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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165%。

   (6) 关于公司董事姚新征先生 2022 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 166,355,531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321%;反对 210,0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260%;弃权 6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24,76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
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0678%;反对 210,0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
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157%;弃权 6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165%。

   (7)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黄文锋先生 2022 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 166,355,531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321%;反对 210,0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260%;弃权 6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24,76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
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0678%;反对 210,0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
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157%;弃权 6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165%。

   (8) 关于公司时任独立董事赵登平先生 2022 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 166,355,531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321%;反对 210,0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260%;弃权 6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24,76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
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0678%;反对 210,0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
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157%;弃权 6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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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王诚先生 2022 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 166,355,531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321%;反对 210,0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260%;弃权 6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24,76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
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0678%;反对 210,0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
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157%;弃权 6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165%。

     8.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 2022 年度薪酬的议案》

   (1) 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吴骅先生 2022 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 166,355,531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321%;反对 210,0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260%;弃权 6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24,76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
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0678%;反对 210,0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
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157%;弃权 6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165%。

   (2) 关于公司监事李可佳先生 2022 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 166,355,531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321%;反对 210,0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260%;弃权 6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24,76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
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0678%;反对 210,0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
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157%;弃权 6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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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关于公司职工监事辛艳蕊女士 2022 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 166,355,531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321%;反对 210,0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260%;弃权 6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24,76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
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0678%;反对 210,0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
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157%;弃权 6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165%。

     9.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6,355,531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321%;反对 210,0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260%;弃权 6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24,76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
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0678%;反对 210,0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
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157%;弃权 6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165%。

     10.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6,355,531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321%;反对 210,0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260%;弃权 6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24,76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
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0678%;反对 210,0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
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157%;弃权 6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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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165%。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
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三份,经本所负责人、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
效。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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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之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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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人:                             经办律师:


                          高     田                        欧彬




                                                        赖佳雯




                                      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