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金信诺: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6-15  

                                                    证券代码:300252             证券简称:金信诺        公告编号:2023-075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15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15
日9:15—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昌华先生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生态园 10 栋 B 座 27 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8日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9 人,代表股份 107,092,076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16.173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8,607,87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4.320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6 人,代表股份 78,484,20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1.852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7 人,代表股份 32,260,095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4.872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5 人,代表股份 32,259,89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4.8720%。
    3、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
聘请的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每项议案的
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225,50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2570%;反对
1,852,7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7301%;弃权 13,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393,5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2140%;反对
1,852,7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432%;弃权13,8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8%。
    关联股东已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225,50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2570%;反对
1,852,7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7301%;弃权 13,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393,5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2140%;反对
1,852,7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432%;弃权13,8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8%。
    关联股东已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225,50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2570%;反对
1,852,7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7301%;弃权 13,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393,5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2140%;反对
1,852,7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432%;弃权13,8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8%。
    关联股东已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欧彬律师、赖佳雯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
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
法有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