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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雅本化学: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10-26  

证券代码:300261             证券简称:雅本化学           公告编号:2023-064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10月24日,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22年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号>的通知》的要求已变更公司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2022
年11月3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和变更日期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
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修订和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文件的规定与要求,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
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准则解释 16 号的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
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明确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
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
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

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
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
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
    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
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
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
符合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

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
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
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
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要求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