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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隆华科技: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5-08  

                                                    证券代码:300263             证券简称:隆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8
债券代码:123120             债券简称:隆华转债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现场及视频会议方式投票,下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2023 年 4 月 15 日,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以
现场投票加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 8 日 9:15-15:
00 期间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8 日下午 14:00 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
开。

       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22名,代表股份261,997,298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9.3296%。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12名,代表股份
3,293,3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3687%。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名,代表股份258,797,0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8.971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名,代表股份
3,200,2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3583%。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占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

                                       1
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列席了
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61,850,7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99.9441%;
反对109,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0.0417%;弃权37,200股,占
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0.0142%。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146,8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
效表决股份95.5516%;反对10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
3.3188%;弃权3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1.1296%。

    2、《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61,850,7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99.9441%;
反对109,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0.0417%;弃权37,200股,占
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0.0142%。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146,8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
效表决股份95.5516%;反对10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
3.3188%;弃权3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1.1296%。

    3、《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1,850,7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99.9441%;
反对109,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0.0417%;弃权37,200股,占
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0.0142%。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146,8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
效表决股份95.5516%;反对10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
                                    2
3.3188%;弃权3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1.1296%。

    4、《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1,850,7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99.9441%;
反对109,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0.0417%;弃权37,200股,占
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0.0142%。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146,8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
效表决股份95.5516%;反对10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
3.3188%;弃权3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1.1296%。

    5、《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1,884,9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99.9571%;
反对112,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0.0429%;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0.0000%。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181,0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
效表决股份96.5901%;反对11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
3.409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0.0000%。

    6、《关于为全资及控股下属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8,900,5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98.8180%;
反对3,096,7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1.1820%;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0.0000%。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9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
表决股份5.9696%;反对3,096,7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
94.03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0.0000%。

    7、《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外部审计
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1,850,7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99.9441%;
反对109,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0.0417%;弃权37,200股,占
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0.0142%。
                                      3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146,8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
效表决股份95.5516%;反对10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
3.3188%;弃权3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1.1296%。

    8、《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3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1,887,9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99.9583%;
反对109,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0.0417%;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0.0000%。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184,0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
效表决股份96.6812%;反对10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
3.318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0.0000%。

    9、《关于确定公司董事 2023 年度薪酬、津贴的议案》

    9.01 董事李占明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65,256,9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99.8328%;
反对109,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0.1672%;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0.0000%。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184,0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
效表决股份96.6812%;反对10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
3.318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0.0000%。

    关联股东李占明先生、李占强先生、李明强先生、李明卫先生回避表决。

    9.02 董事李占强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65,256,9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99.8328%;
反对109,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0.1672%;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0.0000%。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184,0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
效表决股份96.6812%;反对10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
3.318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0.0000%。


                                    4
    关联股东李占明先生、李占强先生、李明强先生、李明卫先生回避表决。

    9.03 董事刘玉峰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261,878,2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99.9583%;
反对109,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0.0417%;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0.0000%。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184,0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
效表决股份96.6812%;反对10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
3.318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0.0000%。

    关联股东刘玉峰先生回避表决。

    9.04 董事李江文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261,092,6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99.9582%;
反对109,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0.0418%;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0.0000%。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184,0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
效表决股份96.6812%;反对10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
3.318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0.0000%。

    关联股东李江文先生回避表决。

    9.05 董事李明强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65,256,9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99.8328%;
反对109,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0.1672%;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0.0000%。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184,0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
效表决股份96.6812%;反对10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
3.318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0.0000%。

    关联股东李占明先生、李占强先生、李明强先生、李明卫先生回避表决。

    9.06 董事田国华先生

                                    5
    表决结果:同意261,605,1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99.9582%;
反对109,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0.0418%;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0.0000%。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184,0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
效表决股份96.6812%;反对10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
3.318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0.0000%。

    关联股东田国华先生回避表决。

    9.07 独立董事吕国会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261,887,9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99.9583%;
反对109,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0.0417%;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0.0000%。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184,0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
效表决股份96.6812%;反对10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
3.318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0.0000%。

    9.08 独立董事胡春明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261,887,9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99.9583%;
反对109,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0.0417%;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0.0000%。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184,0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
效表决股份96.6812%;反对10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
3.318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0.0000%。

    9.09 独立董事董治国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261,887,9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99.9583%;
反对109,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0.0417%;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0.0000%。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184,0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
效表决股份96.6812%;反对10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
                                    6
3.318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0.0000%。

    10、《关于确定公司监事 2023 年度薪酬、津贴的议案》

    10.01 监事张韶轩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201,287,9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99.9457%;
反对109,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0.0543%;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0.0000%。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184,0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
有效表决股份 96.6812%;反对 10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
份 3.318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 0.0000%。

    关联股东通用技术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10.02 监事杨海静女士

    表决结果:同意261,882,9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99.9583%;
反对109,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0.0417%;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0.0000%。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184,0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
有效表决股份 96.6812%;反对 10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
份 3.318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 0.0000%。

    关联股东杨海静女士回避表决。

    10.03 监事张彦立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261,887,9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99.9583%;
反对109,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0.0417%;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0.0000%。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184,0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
有效表决股份 96.6812%;反对 10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
份 3.318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 0.0000%。

    1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7
    表决结果:同意261,887,9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99.9583%;
反对109,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0.0417%;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0.0000%。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184,0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
有效表决股份 96.6812%;反对 10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
份 3.318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 0.0000%。

    12、《关于补选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1,887,9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99.9583%;
反对109,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0.0417%;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0.0000%。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184,0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
有效表决股份 96.6812%;反对 10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
份 3.318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侯旭、夏勇两位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
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
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八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