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天科技: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5-31
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向福建豌豆尖尖网络技术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豌豆尖尖”)的全体股东丁文华及刘杰购买其合计持有的豌豆
尖尖 100%的股权(下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拟向公司实际控制人郑
岚、姚海燕控制的新余八重科技有限公司、海南剑君科技有限公司、海南铂欣科
技有限公司、海南紫荆科技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下称“本次募集配
套资金”,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合称为“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阅读了本次会议的
相关议案及附件文件,听取了公司有关人员对本次交易情况的详细介绍,基于个
人独立判断,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鉴于本次交易的财务
报告审计基准日调整为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聘请的符合《证券法》要求的
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标的公司进行了加期审计并出具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3]0017144 号),亚太(集团)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进行审阅并出具《审阅报
告》(亚会核字[2023]第 01160006 号),我们同意上述审计报告、审阅报告。
2、2023 年 2 月 17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制度
规则,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同时,深圳证券交易所配套制度规则同步发布实施。
本次交易结合全面实行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则及加期后的财务数据,公司对前期编
制的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进行修改和完善,编制的《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及其摘要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及其摘要的相关内容。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综上,公司本次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同意董事会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
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熊 鋆 汪 速 曾丽萍
二〇二三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