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天科技: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3-07-07
证券代码:300280 证券简称:紫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1
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 见
同 日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创 业 板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hinfo.com.cn)上发布的公告),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2年末总股本162,065,744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0.1元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
币1620657.44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在
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
行权、股份回购等事项而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
配比例进行调整。
2、公司自分配方案披露日至本次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62,065,744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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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09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
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7 月 1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7 月 1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7 月 1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
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913 新余市安常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 08*****301 新余市安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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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7 月 5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7 月 1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 询 机 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 询 地 址:江苏省如皋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通锻压产业园
咨 询 联 系人:郭敏 李 刚
咨 询 电 话:0513-82153885
传 真 电 话:0513-82153885
七 、 备查文件:
1、 公 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 公 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 中 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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