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天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8-29
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人作为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 年 7 月 28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第 5 次委员会议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
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的事项进
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3年上半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知悉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各项规定,
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之情形,亦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
到 2023年上半年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之情形。
二、2023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截至本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 29,950 万元,实际担保余额合计 27,200
万元,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5.82%,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
的情况,公司的担保事项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的
义务,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的
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
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熊 鋆 汪 速 曾丽萍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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