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交科:关于股东股份限售承诺到期的提示性公告2023-06-01
证券代码:300284 证券简称:苏交科 公告编号:2023-042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限售承诺到期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苏交科”)于 2020 年 8 月 22 日
披露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股东广州国资产业发展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国发基金”)承诺:自本次交易完成后 18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本次交
易所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完成证券非交易过户的
公告》,公司股东符冠华先生、王军华先生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9,142,179 股、
19,428,120 股,合计 48,570,29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5%)以非交易过户(协议转让)
的方式登记至广州市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广州国资产业发展并购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国发基金的管理人为广州市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因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规则要求,证券账户名称为“广州市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
限公司-广州国资产业发展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也简称“国发基金”)
名下,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并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截止本公告日,国发基金持有公司股份锁定期已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届满,其关
于股份限售 18 个月的承诺已完成。
二、股东股份限售承诺到期后的后续安排
股东股份限售承诺到期后,国发基金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
是否减持公司股份。
公司将持续关注国发基金持股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