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利信: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9-27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北
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湖北飞利信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孝昌县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及做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湖北飞利信电子设备有限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本
次为湖北飞利信电子设备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经营和
发展需要,本次担保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湖北飞利信电子设备有限公
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孝昌县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独立董事:李荣、王汉坡、张明照
2023 年 9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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