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兴股份: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2023-05-17
证券代码:300305 证券简称:裕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2
债券代码:123144 债券简称:裕兴转债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144
2、债券简称:裕兴转债
3、调整前转股价格:13.97 元/股
4、调整后转股价格:13.85 元/股
5、本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3 年 5 月 24 日
6、调整转股价格原因:2022 年度权益分派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92 号)同意注册,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 6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6 亿元。公司可转债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债券简称“裕兴转债”,债券代码“123144”。
根据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
款: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以
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
股份发生变化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
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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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
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等内容。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
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
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公司股份类别、
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
或转股衍生权益时,本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
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
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3 年 5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总股本 288,753,35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16 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含
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33,495,389.18 元,占母公司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
30.54%,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裕兴转债(债券代码:123144)自 2022
年 10 月 17 日起至 2028 年 4 月 10 日为转股期,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可能发
生变化。此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
利润分配权利(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
份 4,588,200 股)。具体实施本次分配方案时,以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
回购专用账户上的股份数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实施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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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288,755,800 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
持有本公司股份 4,588,200 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
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不参
与本次权益分派。因此,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调整
每股派息金额,以公司总股本 288,755,800 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 4,588,200
股后的股份数 284,167,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178719 元人民币
现金红利(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33,495,374.93 元。
因本次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本
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115998 元/股计算。
(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0.115998 元/股=33,495,374.93 元
÷288,755,800 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115998 元/股。
由于前述利润分配的实施,根据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裕
兴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裕兴转债”转股价格为 13.97 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13.85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5 月 24 日(除权除
息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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