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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裕兴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常州市科技街城市建设有限公司)2023-06-14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裕兴股份
   股票代码:300305


   信息披露义务人:常州市科技街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住所: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玉龙南路 178-1 号(文科融合产业园
   9258 号)
   通讯地址:常州市钟楼区星港路 88 号




   权益变动性质:一致行动关系解除




               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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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均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
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
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的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
资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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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2

附表 ................................................................................................................................................ 1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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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权益变动报告书、本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指
报告                                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常州科技街     指   常州市科技街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裕兴股份/上市公司/公司         指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王建新、刘全、韩伟嘉、张静、徐鹏、陈静、朱益明
王建新、刘全等股东             指
                                    、刘敏

                                    常州市科技街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与王建新、刘全、韩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伟嘉、张静、徐鹏、陈静、朱益明、刘敏签署《投票
                                    权委托终止协议》,各方终止投票权委托,解除一致
                                    行动关系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准则                       指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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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常州市科技街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玉龙南路178-1号(文科融合产业园9258
注册地点
                  号)
法定代表人        王昌伟
注册资本          2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
                  91320400MA1MYDYX65
用代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          2016年11月04日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
                  结果为准)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物业管理;承接总公司工程
                  建设业务;土地整治服务;建筑材料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物业服务评估(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6年11月04日至无固定期限
股东结构          常州市五星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通信地址          常州市钟楼区星港路88号
通讯方式          0519-8889025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

                                                   是否取得其
                                        长期居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他国家或地           身份证号
                                         住地
                                                   区的居留权
王昌伟      男    执行董事、总   中国    常州           否         请见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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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理

吴立飞   女      监事     中国   常州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均不存在在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
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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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和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与王建新、刘全等股东终止投票权委托,解
除一致行动关系所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本身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且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届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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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及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王建新、刘全等股东于 2019 年 6 月 14 日共同签署了《股
东投票权委托协议》,王建新、刘全等股东将合计持有公司 83,674,250 股股份对
应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给常州科技街行使,委托期限为自本协议签署之
日起 24 个月。双方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签署了《股东投票权委托之续签协议》
(以下简称《续签协议》),将《股东投票权委托协议》的委托期限延长 24 个
月,至 2023 年 6 月 13 日,《股东投票权委托协议》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2021 年 9 月 7 日至 2021 年 9 月 16 日,韩伟嘉、张静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471,600 股。
    2023 年 6 月 13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王建新、刘全等股东签署的《续签协
议》到期,经各方友好协商,各方在《续签协议》到期后不再续签。有鉴于此,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王建新、刘全等股东于 2023 年 6 月 13 日签署了《投票权委托
终止协议》,自《续签协议》到期后终止投票权委托,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与王建新、刘全等股东合计拥有上市公司
83,202,650 股股份(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份后股本总数的 29.28%)。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前
                                                                     拥有投票权比
                                 持股比例(按
                                                                     例(按剔除回
                                 剔除回购专用     拥有投票权股
       股东      持股数(股)                                        购专用证券账
                                 证券账户内股       数(股)
                                                                     户内股份后)
                                 份后)(%)
                                                                         (%)
王建新              68,213,400            24.00                  -                  -

刘全                 3,359,400             1.18                  -                  -

徐鹏                 2,899,800             1.02                  -                  -

陈静                 2,899,800             1.02                  -                  -

韩伟嘉               2,728,200             0.96                  -                  -

张静                 2,599,800             0.9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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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益明                 320,000            0.11                   -                  -

刘敏                   182,250            0.06                   -                  -
常州市科技街
城市建设有限                 -                -       83,202,650              29.28
公司

    注:王建新、刘全股东等将其所持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委托常州科技街行使,
但因常州科技街未直接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在受托投票表决前,会征求王建新先
生意见。鉴于王建新先生的意见会影响常州科技街的表决结果,基于更谨慎的判
断,在投票权委托行使期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王建新先生。本次投票权委托
终止及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前,王建新先生可实际控制的表决权股票数量为
83,202,650 股,对应公司表决权(按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份后)比例为
29.28%。

    2、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
                                                                     拥有投票权比
                                 持股比例(按
                                                                     例(按剔除回
                                 剔除回购专用     拥有投票权股
       股东      持股数(股)                                        购专用证券账
                                 证券账户内股       数(股)
                                                                     户内股份后)
                                 份后)(%)
                                                                         (%)
常州市科技街
城市建设有限                 -                -                  -                  -
公司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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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深交所证券交
易系统买卖裕兴股份股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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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
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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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4、《投票权委托终止协议》;

   4、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裕兴股份住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备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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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常州市科技街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王昌伟



                                                            2023 年 6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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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常州市科技街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王昌伟




                                                           2023 年 6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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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江苏省常州市

股票简称        裕兴股份                         股票代码                300305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讯      常州市钟楼区星港路 88
                常州市科技街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人名称                                           地址                    号
                增加 □           减少 □(系
拥有权益的股    一致行动关系解除,股份数量不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份数量变化      再合并计算导致)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人是否为上市
                是   □            否            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是 □          否 
公司第一大股
                                                 人
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持股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权益的股份数    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前,常州科技街与王建新、刘全、韩伟嘉、张静、徐鹏、陈静、
量及占上市公    朱益明、刘敏合计持有 83,202,650 股,持股比例:29.28%(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
司已发行股份    券账户内股份后的股本总数)。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
义务人拥有权    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常州科技街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其在上市公
来 12 个月内
  继续增持      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同时,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上
                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性。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            不适用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是 □       否 □
的负债,未解除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   不适用 
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       否                 不适用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            不适用   
准
   (以下无正文)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常州市科技街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王昌伟


                                                            2023 年 6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