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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珈伟新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8-31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公司 2023 年上半年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
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严格执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
并延续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
公司资金的情况。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除《2023年半年度报告》“第六节 重要事项”之
“十二、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2、重大担保”中所述的担保事项外,不存
在其他重大对外担保情况,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
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也未强制公
司为他人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在2023年
上半年度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违规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延续至报
告期末的违规对外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黄惠红、陈曙光、扶桑



                                                        2023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