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捷科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3-06-28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
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麦捷科技”或“发行人”)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21号),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57,647,058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39,999,993.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审
计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9,912,474.9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30,087,518.09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
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L10307号《验资报告》。公司
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
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披露的
内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1
1 高端小尺寸系列电感扩产项目 49,279.01 45,600.00
2 射频滤波器扩产项目 47,518.98 43,900.00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0,250.19 8,5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36,000.00 36,000.00
合计 143,048.18 134,000.00
三、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和实际使用情况
(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对募投项目累计投入286,958,401.00
元以及用自筹资金支付不含税发行费用1,316,248.55元。2021年7月30日,公司召
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共计
288,274,649.55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会计师和保荐机构对本次置换事项出
具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上述置换已于2021年8月完成。
(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5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后投资金
项目 承诺投资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额
高端小尺寸系列电 45,807.57(注
45,600.00 45,600.00 100.46%
感扩产项目 1)
射频滤波器扩产项
43,900.00 43,900.00 21,546.75 49.08%
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8,500.00 8,500.00 2,828.96 33.28%
35,355.51(注
补充流动资金 35,088.80 35,088.80 100.76%
1)
合计 133,088.80 133,088.80 105,538.80 79.30%
注1:“高端小尺寸系列电感扩产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的累计投入金额包含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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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产生的利息。
注2:以上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
五入所致。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本次调整的募投项目进度的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前 调整后
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射频滤波器扩产项目 2023-06-30 2024-12-31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23-06-30 2024-12-31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射频滤波器扩产项目”受市场环境变化和消费电子需求下降的影响,整体
进度不达预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受公司场地不足的影响,项目进度缓慢。
上述两个项目未能在预期计划内达到可使用状态。为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
本着对投资者负责及谨慎投资的原则,结合目前项目实际开展情况,经公司审慎
研究,决定将“射频滤波器扩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的时间自2023年6月30日延至2024年12月31日。
六、重新论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
规定: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
关计划金额50%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
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因此,公司对“射频滤波器扩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近年来,在以深化供给侧改革推动经济双循环格局发展及“双碳”等宏观背景
下,国家有关部门推出了一系列产业政策支持电子元器件行业稳步发展。工信部
发布的《基础电子元器件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明确提出要面向智
能终端、5G、工业互联网等重点市场,推动基础电子元器件产业实现突破,到
2023年电子元器件销售总额要达到21,0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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滤波器是射频前端市场中最大的业务板块,也是射频器件潜力最大的市场
之一。5G 时代手机频段支持数量将大量增长,带动单机滤波器价值量快速增
长,其市场规模将从 2016 年的 52 亿美元增长至 2022 年的 163 亿美元,年均
复合增速达到 21%。5G 时代来临后,仅 5G 模式下支持频段数量就将达到 50
个左右,加上向下兼容 2G/3G/4G,单部手机支持频段数量将达到 90 个以上,
对应的单机滤波器用量有望实现翻倍增长,进一步带动行业加速发展。综合以
上分析,射频滤波器的需求将持续增长,其市场规模也将显著扩大,为本项目
的实施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射频电子元器件目前主要还是以美系和日系为主,为打破国外技术的垄断,
公司一直专注于射频电子元器件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射频滤波器扩产项目”的实
施将进一步扩大公司 SAW 和 LTCC 射频器件的产能,为公司产品线进一步向
射频前端模块扩展奠定良好的基础,提高滤波器的国产化程度及高端电子产品配
套水平,进而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强研发投入,打造 TC-SAW、BAW、
射频前端模块等几个研发方向的实验中心,系延续公司目前的研发方向加强技术
攻关,有利于公司加强技术储备,导入和迭代新产品,提升整体解决方案的先进
性、可靠性,贯彻以先进技术与生产实力为基础拓展公司经营规模与市场占有率
的经营理念,践行公司发展战略。为了将更多的元器件要放进移动通信设备主板
中,小型化、模组化成为必然选择。模组化,就是将实现不同功能的元器件组合
在一起,完成某些特定功能。具体来说,射频前端模组是将滤波器(LTCC滤波
器,SAW滤波器,或BAW滤波器等)、天线开关(Switch)、低噪声放大器(LNA)、
功率放大器(PA)等集成在一起。公司目前已经具备了LTCC滤波器,SAW滤波
器,晶圆级封装声表面波滤波器(WLCSP SAW滤波器)等射频前端模块的核心
元器件的开发设计能力,并且搭建了射频前端模组的研发团队,具备了研发能力。
(二)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以创新为驱动,并于 2007 年开始涉足 LTCC 技术,从
原材料配方、内部电路设计、流延技术和内连接技术、产品制程技术、产品测试
技术、SAW 滤波器设计等所有技术均为公司自主研发和积累。同时,公司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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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TCC 工艺平台和 SAW 封装工艺平台数据库,加快产品从研发到批量生产的周
期。公司在滤波器领域深耕多年,目前已掌握 LTCC 射频元器件、SAW 滤波
器研发与生产的关键技术,并打造了一支集聚了一批具备材料学、半导体、化工、
测量、电路等跨学科能力的专业高端人才组成的研发团队,积累了丰富的研发
和生产制造经验。公司在技术与工艺上不断突破进取,在提高生产效率的同时,
保证产品质量,受到了国内外客户的一致好评。
同时,公司与优质客户保持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不断尝试拓展高端品
牌客户并配套其高端产品线。广阔的下游市场和稳定的客户积累为公司募投项目
实施和产能消化创造了良好的市场空间。综上所述,“射频滤波器扩产项目”具有
较好的市场可行性。
目前,公司建立了一整套成熟的设计开发工艺流程,搭建了模块化设计工作
平台,每年通过投入大量研发费用,用于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以及既有产品的
持续改进,实现技术创新,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同时,公司基于在电感产品和射
频滤波器领域的积累和突破,将较为容易地切入射频前端模块的设计、研发与生
产,延伸产业链,丰富TC-SAW、F-SAW、BAW等高端产品线。“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可行性。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的结论
经过公司重新论证,公司认为上述募投项目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仍然具备
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项目。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行业政
策及市场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
八、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考虑项目实际实施过程中多方面的
影响因素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不会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
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
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九、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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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
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
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建
设规模等变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具体实施
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调整,不存在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经济效益等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的情形。因此,
监事会同意将“射频滤波器扩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的时间自2023年6月30日延至2024年12月31日。
十、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募投项目建设
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改
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
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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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颜利燕 张伟权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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