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硕贝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工作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23-05-1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硕贝德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坚                       联系电话:0755-23835269

保荐代表人姓名:印鹏                       联系电话:010-60838646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印鹏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2 年 1 月至 2022 年 12 月

现场检查时间:2023 年 4 月 28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不 适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看上市公司主要生产、经营、管理场所,查阅公司最新的公司章程、规章制度,
并查阅了持续督导期相关三会会议资料及相关披露文件,访谈部分董事、高管等。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
                                                             √
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
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
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
                                                                               √
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1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内部审计部门相关文件,对内部审计部门相关人员进行访谈等。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如适
                                                                √
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
                                                                              √
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
                                                                √
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
                                                                √
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
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 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
                                                                √
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
                                                                √
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
                                                                √
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
                                                                √
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备、
                                                                √
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了持续督导期历次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文件,查看交易所网站,访谈相关人员

等。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2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露
                                                             √
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看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防止侵占上市公司资金相关管理制度;

关联方资料;访谈实际控制人及其他高管等。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者间接
                                                             √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占用
                                                             √
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等情
                                                                              √
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审批
                                                                              √
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三方监管协议;现金管理相关决策文件、募集资金账户

划款凭证资料;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等。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流
                                                             √
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                      √

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3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否
                                                             √
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分析公司财务报告等资料,与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公司经营及

财务情况;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等。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除量子通
                                                             信事项计
                                                             提减值对
                                                             公司业绩
                                                             影 响 外
                                                             ( 详 见
                                                             “二、现场
                                                             检查发现
                                                             的问题及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说明”第
                                                             二项),公
                                                             司主营业
                                                             务经营情
                                                             况与同行
                                                             业可比公
                                                             司不存在
                                                             明 显 异
                                                             常。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访谈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等。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公司公告及三会文件、查阅公司大额资金往来清单及凭证、抽查

公司交易合同、访谈相关人员等。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4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量子通
                                                                         信事项
                                                                         涉及合
                                                                         同方补
                                                                         偿能力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                 有限(详
险                                                                       见“二、
                                                                         现场检
                                                                         查发现
                                                                         的问题
                                                                         及说明”
                                                                         第二项)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要
                                                                                    √
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1、受国际经济贸易等外部环境影响,消费电子行业需求下行,公司手机天线业务和指纹模组

业务下行以及其他流动资产大额减值,公司 2022 年收入 154,573.27 万元,同比下滑 20.90%,2022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660.52 万元,同比下滑 280.91%,公司营业收入和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滑幅度较大,由盈转亏。2023 年一季度经营业绩持续下滑。保荐机构提请

公司关注行业政策及国际经济贸易风险对公司业务的影响,并积极做好经营应对和风险防范措施,

强化经营风险防范意识。

     2、公司一项其他流动资产进行了大额资产减值,2022 年计提减值金额为 5,736.37 万元,对公

司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项目组进行了现场核查,并对涉及资产进行盘点。根据硕贝德《关于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硕贝德 2020 年 10 月向北京中创为南京量子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合

计采购 8,501.71 万元的存货,并于 2020 年 12 月与其母公司北京中创为量子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签署了《补充合同》,在补充合同中,存货附加了补偿条款,不符合存货的定义,公司需按照会

计准则要求对该存货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公司将购入的量子通信类存货自存货科目调整至其他流

动资产科目,进而调整公司 2020 年度、2021 年度涉及的应收账款、存货、其他流动资产、营业收

入及成本等科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容诚专字[2023]200Z0405 号),认为硕贝德公司涉及

的前期差错更正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同时北京中创为量子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5
对上述事项补偿能力有限,根据该部分量子通信产品外部市场同类产品价格计算可变现净值,计

提该资产的减值准备。

   上述事项为公司为快速切入量子通信新兴领域、对风险管控重视不足,公司各职能部门在决

策、审批合同时,缺乏应有的风险意识。持续督导机构提请公司管理层聚焦主业经营,提高业务

经营判断和风险识别的能力,加强对客户的信用管理,通过对客户的业务情况、资金情况及法律

纠纷综合判断客户资信,在开展重大业务之前做好市场前景评估及合作方尽调,减少相关风险事

项产生的不利影响。

   3、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入进度不及预期,并对募集资金项目做了延期并公告。保荐机构提请

公司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严格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以下无正文)




                                         6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刘   坚                          印   鹏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