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我们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进 行了审核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 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 独立董事:张耀平、陈荣盛、吴忠生 二 0 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