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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壕能源: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3-11-22  

 证券代码:300332            证券简称:天壕能源         公告编号:2023-085
 债券代码:123092            债券简称:天壕转债


                           天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为发挥天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壕能源”、“公司”或“本公司”)
 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市场融资功能,提高融资效率,公司及子公司为合并
 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分配了额
 度。2023年预计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14.50亿元人民币,有效期为2023年3月24日
 至审议预计2024年度担保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止,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
 于保证、质押、抵押。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3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3 年 度 担 保 额 度 预 计 的 议 案 》。 详 见 公 司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于 2023 年 3 月 7 日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担保
 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2023 年 11 月 21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吕梁市分行(以下简称
 “中国银行吕梁市分行”)签订担保合同,约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兴县华盛燃气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县华盛”)向中国银行吕梁市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主债权最高本金额度为人民币 15,000 万元;公司
 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太原分行”)签订担保
 合同,约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山西华盛新能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盛
 贸易”)向中信银行太原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主债
 权最高本金额度为人民币 6,000 万元。
     上述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为相应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兴县华盛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1、成立日期:2008 年 10 月 15 日
    2、住所:吕梁市兴县蔡家崖乡张家圪埚村(连城大道北)
    3、法定代表人:高秀卿
    4、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燃气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
般项目:陆地管道运输;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关系: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北京华盛新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兴县华
盛 100%股权
    7、主要财务指标:(个别报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123,125.48                   111,082.57

      负债总额                78,933.29                    65,738.27

    银行贷款额                 9,000.00                     7,500.00

    流动负债总额              70,690.37                    62,558.60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包括担保、抵押、                 0                            0
  诉讼与仲裁事项)
       净资产                 44,192.19                    45,344.30

        项目                    2022 年                  2023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42,246.14                     33,178.76

      利润总额                 3,804.31                      1,310.75

       净利润                  3,040.33                      1,116.87

   注:2022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 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存在经审计后调
整的风险。

     8、被担保方兴县华盛燃气有限责任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山西华盛新能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1、成立日期:2018 年 12 月 12 日
     2、住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长治路 306 号火炬创业大厦 C 座 610
室
     3、法定代表人:贾荣章
     4、注册资本:5,000 万元
     5、经营范围:燃气经营;燃气设备、仪器仪表、普通机械设备、五金交电、
电子产品、管道设备的销售;氨、氧、氢、奈、乙烯、粗苯、乙醇、煤焦沥青、
煤焦油、石脑油、天然气【富含甲烷的】(仅限于工业生产原料等非燃料用途)
(以上不含储存、运输)的批发(仅限票据交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关系: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北京华盛新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华盛贸
易 100%股权
     7、主要财务指标:(个别报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77,750.50                86,039.43

      负债总额                 42,498.12                39,169.44

     银行贷款额                5,000.00                    0.00

     流动负债总额              42,498.12                39,163.09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包括担保、抵押、                 0                        0
  诉讼与仲裁事项)
       净资产                  35,252.38                46,869.99

         项目                   2022 年               2023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77,547.50                 69,921.85

      利润总额                 10,980.90                 15,088.90

       净利润                  8,440.18                  11,379.62
    注:2022 年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 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存在经审计后
调整的风险。
    8、被担保方山西华盛新能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中国银行吕梁市分行所签担保协议
    1、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吕梁市分行
    2、融资额度:兴县华盛 15,000 万元
    3、担保主债权金额:15,000 万元
    4、担保期间: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担保范围: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
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
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
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6、担保方式: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公司与中信银行太原分行所签担保协议
    1、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2、融资额度:华盛贸易 6,000 万元
    3、担保主债权金额:6,000 万元
    4、担保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
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
期间单独计算。
    5、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
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6、担保方式: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87,222.36 万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1.74%;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
外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1,535.82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38%。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以及因担保而产生
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担保协议


                                                 天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