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民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2023-07-06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345 证券简称:华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2号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生效条件: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的风险及不确定性:(1)合同各方均具有履行能力,不存在法律法
规、履约能力、技术等方面的不确定性和风险,但由于本合同履行期较长、金额
较大,在履行过程中,如受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
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履行或全面履行或停止履行;(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
合同相对方可能存在逾期付款的情况,也可能存在公司因逾期交货、产品质量缺
陷等原因导致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3)硅片价格受市场波动影响,合同
具体履行金额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的影响:本合同的顺利履行预计
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以公司未来披露的定期报告为准。
4、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相关协议或合同无后续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
的情况。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鸿新新能源
科技(云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新新能源”)于近日与棒杰新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棒杰新能源”)签署了《单晶硅片年度销售合同》,具体公
告如下:
一、合同签署概况
合同约定自2023年6月26日起至2024年6月20日止,棒杰新能源及其关联方计
划向鸿新新能源采购单晶硅片8,700万片,预计合同总金额约为25,000万元。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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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数量以双方签订的采购订单约定为准,实际销售价格双方采取月度议价方式
确定。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剑嵩
注册资本 73,2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94MAC44P336J
成立日期 2022 年 12 月 13 日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思安街 99 号
注册地址
鑫能商务广场 1 幢 101 室-2901 室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半导
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
造;工程管理服务;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
经营范围
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池销售;太
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
电池制造;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 棒杰新能源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类似交易情况
公司与棒杰新能源未发生该类交易,本次合作系首次合作。
3、履约能力分析
棒杰新能源系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002634.SZ)控股子公司,是一家以新技术高效光伏电池为主导产品,集研发、
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技术创新型企业。根据公开信息,棒杰新能源信用状
况良好,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履约风险可控。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甲方: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买方)
乙方:鸿新新能源科技(云南)有限公司(卖方)
2、合同标的:单晶硅片,采购数量为 8,700 万片,实际成交数量以双方签订
的采购订单约定为准。
3、合同期限:2023 年 6 月 26 日起至 2024 年 6 月 20 日止。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定价依据:采取月度议价方式确定,甲乙双方可以根据市场行情变化协
商调整单价。
5、结算方式:款到发货。
6、违约责任: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向
守约方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和/或支付违约金等责任。合同条款中已对各方
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
7、生效条件: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后立即生效。
四、本次合同签订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在碳达峰、碳中和的行业背景下,公司紧紧围绕“新能源+新材料”双轮驱
动的发展战略,专注提供绿色环保、可靠高效的产品和服务,与合作伙伴“共创
零碳世界”。公司控股子公司鸿新新能源致力于成为光伏产业链上游硅片专业化
制造商,主要从事太阳能光伏硅棒、硅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等外料循环回
收技术应用。
本次合同的签订有利于建立公司和棒杰新能源的长期供需合作关系,实现双
方合作共赢;有利于推进鸿新新能源产能规划的实现,提升行业影响力,增强公
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对公司发展和战略落地具有重大意义。鸿新新能源高效 N
型单晶硅棒、硅片项目一期拉棒已投产,随着切片产能逐步释放,鸿新新能源单
晶硅片的交付能力将得到充分保障,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本次合同的签订对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不会因此对客户形
成重大依赖。本次合同的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五、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的规定,
上述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已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则的规定履行了
相应的审批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亦无需独立董事发表独
立意见。
六、风险提示
1、合同各方均具有履行能力,不存在法律法规、履约能力、技术等方面的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不确定性和风险,但由于本合同履行期较长、合同金额较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
如受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履行或全
面履行或停止履行;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相对方可能存在逾期付款的情况,也可能存在
公司因逾期交货、产品质量缺陷等原因导致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
3、硅片价格受市场波动影响,合同具体履行金额具有不确定性;
4、本合同的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以公
司未来披露的定期报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董事会对交易双方履约能力的分析说明
1、交易对手方的履约能力分析
棒杰新能源系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002634.SZ)控股子公司,是一家以新技术高效光伏电池为主导产品,集研发、
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技术创新型企业。根据公开信息,棒杰新能源信用状
况良好,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履约风险可控。
2、公司的履约能力分析
鸿新新能源致力于成为光伏产业链上游硅片专业化制造商。鸿新新能源高效
N 型单晶硅棒、硅片项目一期拉棒已投产,随着切片产能逐步释放,鸿新新能源
单晶硅片的交付能力将得到充分保障,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八、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根据后续合作的进展情况,在不违反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
定期报告中披露合同履行情况。
九、备查文件
1、《单晶硅片年度销售合同》。
特此公告。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