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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民股份: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3-08-25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华民股份(300345)

保荐代表人姓名:谢静亮                   联系电话:025-52665393

保荐代表人姓名:施卫东                   联系电话:025-5266539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
                                                             是
 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
 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 次,保荐机构每月检查公司募集资金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专户资金使用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3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3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
                                                             不适用
 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12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
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
                                             公司子公司鸿新新能源科技(云南)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新新能源”)2022
                                             年度净利润为-1,867.29 万元,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862.29 万
                                             元,鸿新新能源业绩未达到承诺业绩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750.00 万 元 , 承 诺 业 绩 完 成 率 为 -
                                             348.97%。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
                                             交易对手方湖南建鸿达实业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建鸿达集团”)可能
                                             涉及业绩补偿;若需进行业绩补偿,业
                                             绩补偿金额为 3,857.06 万元。
                                             针对上述事宜,公司正就业绩承诺和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补偿方案调整事项与建鸿达集团积极
                                             沟通中。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无                      不适用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
                                             无                      不适用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2023 年 1-6 月,公司实现
                                  营 业 收 入 43,432.92 万
                                  元,同比增长 434.94%;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保 荐 机 构提请上市公司
                                  东的净利润-11,406.69 万
                                                             管 理 层 关注业绩变动的
                                  元,同比下降 53061.10%,
                                                             情 况 及 导致业绩大幅下
                                  净利润大幅下滑。
                                                             滑的因素,并积极采取有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经了解,报告期内公司归
                                                             效应对措施加以改善。同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时 保 荐 机构将持续关注
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利润大幅下滑,主要原因
                                                             上市公司的业绩情况,并
                                  是 2023 年上半年光伏行
                                                             督 导 上 市公司按照相关
                                  业市场行情发生大幅波
                                                             法 律 法 规履行信息披露
                                  动,硅料、硅片价格持续
                                                             义务。
                                  走跌,子公司鸿新新能源
                                  2023 年 6 月末计提存货
                                  跌价损失 1.03 亿元,导致
                                  公司亏损较大。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公司股东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
                                        是                      不适用
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公司股东关于一致行动承诺                是                      不适用
公司股东关于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
                                   是                  不适用
股份的承诺
公司股东关于股份限售承诺           是                  不适用
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上市公司独立
                                   是                  不适用
性的承诺
关于应对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
                                   是                  不适用
施的承诺
                                           公司子公司鸿新新能源 2022 年度
                                           净利润为-1,867.29 万元,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862.29 万
                                           元,鸿新新能源业绩未达到承诺业
                                           绩 750.00 万元,承诺业绩完成率为
建鸿达集团关于鸿新新能源的业绩
                                   否      -348.97%。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
承诺
                                           定,建鸿达集团可能涉及业绩补偿;
                                           若需进行业绩补偿,业绩补偿金额
                                           为 3,857.06 万元。针对上述事宜,
                                           公司正就业绩承诺和补偿方案调整
                                           事项与建鸿达集团积极沟通中。
再融资时所作的其他承诺             是                  不适用


四、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2022年12月28日,公司子公司鸿新新能源与浙江鹏展新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
(以下简称“鹏展新能源”)签署了《采购框架协议》,协议约定自2023年1月1
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鹏展新能源向鸿新新能源全年计划采购单晶硅片数量
5,000万片,全年实际完成数量不低于计划总数的80%。鉴于合同签订时双方均处
于产能爬坡及战略初设期,在产线建设及逐步达产过程中,伴随光伏市场变化,
双方虽经反复沟通,但仍然在产品定位方面无法完全匹配。鸿新新能源致力于成
为专业的高效N型硅片生产商,所有技术品质指标与一线大厂对标,并匹配进行
产品定价;鹏展新能源更加注重产品性价比,主要采购目标锁定价格相对较低的
产品,因此,虽经多次磋商,终未能达成统一供货方案,合同未履行。2023年8
月21日,经协商一致,鸿新新能源与鹏展新能源签署《<采购框架协议>终止协议》。

    除上述重大合同外,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其他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条件未发
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五、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保荐
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不适用
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谢静亮                   施卫东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