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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格医药: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5-23  

                                                        证券代码:300347           证券简称:泰格医药             公告编码(2023)025 号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

年5月23日在杭州市滨江区聚工路19号盛大科技园A座18层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以现场与

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会

议通知已于2023年5月2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

到董事7人。经半数以上董事推选叶小平先生为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已通过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章程,经董事会选举,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叶小平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曹晓春女士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吴灏先生为公司联席总裁,聘任闻增玉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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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杨成成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李晓日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设立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其人员组成的议案》;

    同意由以下人员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廖启宇、杨波、袁华刚,其中廖启宇担任召集人(主

席);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袁华刚、廖启宇、曹晓春,其中袁华刚担任召

集人(主席);

    (3)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叶小平、吴灏、杨波、袁华刚,其中叶小平担任召集

人(主席);

    (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杨波、闻增玉、廖启宇,其中杨波担任召集人(主席)。

    以上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阮新卉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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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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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叶小平先生,196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英国牛津大学博士学

历。多年从事医药临床的研究和管理工作,2005年3月起任职于本公司,现担任公司董事

长。

    叶小平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77,239,541股,持

股比例为20.32%。叶小平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3.2.3 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曹晓春女士,1969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民主

促进会会员、执业药师、高级工程师。多年从事医药临床的研究和管理工作,2003 年 4 月

至 2004 年 12 月任泰格咨询副总经理,2005 年 1 月起任职于本公司,现担任公司董事、总

经理。

    曹晓春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1,661,774 股,持

股比例为 5.92%。曹晓春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吴灏先生,男,中国籍,1967 年 7 月生,研究生学历。吴灏先生有 17 年医药行业从

业经验,1994 年 8 月-1999 年 10 月任先灵葆雅制药有限公司销售经理、产品/项目经理。

1999 年 10 月-2002 年 12 月任上海罗氏制药有限公司产品组经理。2003 年 1 月-2007 年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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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任卫材(中国)制药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监。2007 年 8 月-2009 年 1 月任赛生国际制药有

限公司市场/事业拓展部总监。2010 年 3 月-2020 年 1 月任美信保险经纪(上海)有限公司

总经理。2020 年 1 月加入泰格医药,现担任公司董事、联席总裁。

    截至公告日,吴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

    闻增玉先生,男,中国籍,1980 年 7 月生,研究生学历。闻增玉先生有 19 年医药行

业从业经验,2004 年 3 月-2004 年 11 月任国际精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统计师。2004 年 12

月-2010 年 2 月任先灵葆雅制药有限公司资深统计师。2010 年 3 月加入泰格医药,现担任

公司首席运营官。

    截至公告日,闻增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

    杨波女士,1971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药理学博士,1998 年

10 月至今任职于浙江大学药学院,主要从事抗肿瘤新药的机理研究和创新药物开发工作,

并教授本科和研究生的课程。2000 年 10 月至 2003 年 10 月,美国 University of Southern

California 访问学者。现任浙江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院长、浙江大学(杭州)创新医药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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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究院院长、浙江大学智能创新药物研究院常务副院长。

    杨波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收到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

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廖启宇先生,1969 年 11 月出生,英国国籍,1991 年 8 月于伦敦帝国学院获得机械工

程学士,并于 1998 年 12 月于英国伯明翰大学获得国际金融及银行工商管理硕士。廖启宇

先生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及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

    廖启宇先生自 2017 年 8 月至今担任 Sisram Medical Ltd.独立非执行董事,自 2018 年 6

月至今担任天立教育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04 年 6 月至 2016 年 10 月担任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助理副总裁,2000 年 9 月至 2003 年 5 月担任汇盈加怡融资有

限公司助理经理,2000 年 1 月至 2000 年 9 月担任九广铁路公司(现称为香港铁路有限公

司)内部审计主任,1996 年 8 月至 1997 年 9 月担任法国国家巴黎银行助理经理,1994 年

8 月至 1996 年 5 月担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1994 年 5 月至 1994 年 8 月担任关黄陈

方会计师行(现称为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初级审计师。

    廖启宇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收到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袁华刚先生,1973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大学经济学学

士和澳门大学 MBA,通过国内律师资格和保荐代表人资格考试,长期从事并购重组及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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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创新业务。袁华刚先生曾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董事、董事总经

理、副总经理职务、保荐代表人。目前担任浙江民营企业联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合伙

人,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SZ.000403)董事、总经理;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

公司(SH.600625)独立董事。

    袁华刚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收到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杨成成女士,1974 年 8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曾先后在普华永道担任高级审计师,奥的斯机电电梯有限公司(前称:杭州西子奥的斯股

份有限公司)担任助理财务总监,西子电梯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百大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担任董事、财务总监、投资总监,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

浙江民营企业联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风控和投后负责人等管

理岗位。杨成成女士熟悉境内外会计及税务准则,擅长财务、税务、风控及运营管理,拥

有超过 20 年的财务管理及上市公司投融资和资本运作经验。2022 年 9 月加入公司,现担

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公告日,杨成成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晓日女士,198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自2010年起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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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李晓日女士于2012年10月参加了深圳证券交

易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公告日,李晓日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744股,持股比例为0.002%。李晓日女

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阮新卉女士,199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8年加入公司

证券部,现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阮新卉女士于2018年12月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

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公告日,阮新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阮新卉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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