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鹏飞: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8-29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
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3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占用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
严格遵守了有关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二、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23 年上半年为子公司深圳市华鹏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加上以前年度发生但报告期内尚未履
行完毕的担保合同,2023 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担保额度相 实际发生
担保 实际担 担保 是否
担保对象 关公告披露 日期(协议 担保期
额度 保金额 类型 逾期
日期 签署日)
深圳市华鹏飞供应 2023 年 3 2023 年 5 连带责 授信期满保证期
6,000 1,000 否
链管理有限公司 月1日 月 19 日 任担保 间不超过 3 年
深圳市华鹏飞供应 2023 年 3 2023 年 5 连带责 授信期满保证期
6,000 680 否
链管理有限公司 月1日 月 10 日 任担保 间不超过 3 年
深圳市华鹏飞供应 2023 年 3 2023 年 3 连带责 自授信期满保证
6,000 320 否
链管理有限公司 月1日 月 31 日 任担保 期间不超过 3 年
深圳市华鹏飞供应 2023 年 3 2023 年 3 连带责 授信期满保证期
6,000 1,000 否
链管理有限公司 月1日 月 31 日 任担保 间不超过 3 年
深圳市华鹏飞供应 2022 年 3 2022 年 7 连带责 授信期满保证期
6,000 900 否
链管理有限公司 月 31 日 月 11 日 任担保 间不超过 3 年
深圳市华鹏飞供应 2022 年 3 2022 年 4 连带责 授信期满保证期
6,000 500 否
链管理有限公司 月 31 日 月 29 日 任担保 间不超过 3 年
深圳市华鹏飞供应 2022 年 3 2022 年 4 连带责 授信期满保证期
6,000 1,000 否
链管理有限公司 月 31 日 月 28 日 任担保 间不超过 3 年
深圳市华鹏飞供应 2022 年 3 2022 年 3 连带责 授信期满保证期
6,000 500 否
链管理有限公司 月 31 日 月 31 日 任担保 间不超过 3 年
公司严格贯彻执行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外担保事
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要求,除
为上述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外,公司没有发生其他对外担保,未发生违规担保的情
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
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四、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修订《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管理制度》,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监事
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修订
该制度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盛宝军 龚凯颂 徐川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