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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鹏飞: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8-29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
     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3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占用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
     严格遵守了有关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二、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23 年上半年为子公司深圳市华鹏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加上以前年度发生但报告期内尚未履
     行完毕的担保合同,2023 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担保额度相            实际发生
                                担保                  实际担   担保                       是否
    担保对象       关公告披露            日期(协议                         担保期
                                额度                  保金额   类型                       逾期
                     日期                签署日)

深圳市华鹏飞供应   2023 年 3             2023 年 5             连带责   授信期满保证期
                                 6,000                 1,000                               否
链管理有限公司     月1日                 月 19 日              任担保   间不超过 3 年

深圳市华鹏飞供应   2023 年 3             2023 年 5             连带责   授信期满保证期
                                 6,000                   680                               否
链管理有限公司     月1日                 月 10 日              任担保   间不超过 3 年

深圳市华鹏飞供应   2023 年 3             2023 年 3             连带责   自授信期满保证
                                 6,000                   320                               否
链管理有限公司     月1日                 月 31 日              任担保   期间不超过 3 年

深圳市华鹏飞供应   2023 年 3             2023 年 3             连带责   授信期满保证期
                                 6,000                 1,000                               否
链管理有限公司     月1日                 月 31 日              任担保   间不超过 3 年
深圳市华鹏飞供应   2022 年 3           2022 年 7           连带责   授信期满保证期
                               6,000                900                              否
链管理有限公司     月 31 日            月 11 日            任担保   间不超过 3 年

深圳市华鹏飞供应   2022 年 3           2022 年 4           连带责   授信期满保证期
                               6,000                500                              否
链管理有限公司     月 31 日            月 29 日            任担保   间不超过 3 年

深圳市华鹏飞供应   2022 年 3           2022 年 4           连带责   授信期满保证期
                               6,000               1,000                             否
链管理有限公司     月 31 日            月 28 日            任担保   间不超过 3 年

深圳市华鹏飞供应   2022 年 3           2022 年 3           连带责   授信期满保证期
                               6,000                500                              否
链管理有限公司     月 31 日            月 31 日            任担保   间不超过 3 年

          公司严格贯彻执行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外担保事
     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要求,除
     为上述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外,公司没有发生其他对外担保,未发生违规担保的情
     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
     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四、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修订《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管理制度》,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监事
     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修订
     该制度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盛宝军                  龚凯颂                     徐川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