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鹏飞: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23-10-17
证券代码:300350 证券简称:华鹏飞 公告编码:(2023)079号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张京豫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齐昌凤女士、张倩女士、张光明先生、张超先
生以及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徐丽华女士、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程渝淇女士、
公司副总经理詹娟女士出具的《关于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承诺函》。现将相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承诺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为支持公司持续、
稳定、健康发展,同时为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
的稳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京豫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齐昌凤女士、张
倩女士、张光明先生、张超先生以及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徐丽华女士、公司副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程渝淇女士、公司副总经理詹娟女士承诺自2023年10月16日起
6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减持其名下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承诺期内如发生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产生的股份,亦遵守上述承诺。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相关股东持股情况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
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职务 持股方式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股) 比例(%)
1 张京豫 董事长 直接 88,364,325 15.71
2 张倩 董事/总经理 直接 21,704,016 3.86
3 齐昌凤 —— 直接 7,449,975 1.32
4 张超 —— 直接 1,520,000 0.27
5 张光明 董事 直接 1,518,800 0.27
合计 120,557,116 21.43
(二)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披露日,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情
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职务 持股方式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股) 比例(%)
1 詹娟 副总经理 直接 162,900 0.03
2 程渝淇 副总经理/董事 直接 124,200 0.02
会秘书
3 徐丽华 董事/财务总监 直接 69,000 0.01
合计 356,100 0.06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承诺,对于违反承诺减持股份的,公司
董事会将及时、主动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