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武生物: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11-10
证券代码:300357 证券简称:我武生物 公告编号:2023-046 号
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集人: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10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1 月 1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1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10 日 9:15-15:00。
3. 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钦江路 333 号 40 号楼 6 楼会议室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赓熙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 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37 人,代表股份 294,012,958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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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6.153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4 人,
代表股份 247,163,00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7.206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3
人,代表股份 46,849,95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8.947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35 人,代表股份 46,860,45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8.949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或股东代理
人)2 人,代表股份 10,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2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
小股东 33 人,代表股份 46,849,95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8.9479%。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3,465,2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4125%;反对 90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10,546,8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58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312,7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4913%;反对 9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弃权 10,546,8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5068%。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普通决议,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 1/2 以上通过。
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9,730,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1422%;反对 3,735,807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706%;弃权 10,546,8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2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58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577,84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9.5210%;反对 3,735,80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722%;弃权 10,546,801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5068%。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普通决议,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 1/2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黄青峰律师、舒颖超律师出席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
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盖章的《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的《关于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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