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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绿盟科技:关于2022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23-05-15  

                                                    证券代码:300369            证券简称:绿盟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5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
                                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定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 14:00 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3 年 5 月 1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
分析报告》《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关于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关于
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
分红回报规划》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为全资孙公司提
供担保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3 年 5 月 12 日,公司单独持股 3%以上股东沈继业书面提请公司董事会将
上述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直接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
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继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80,250,145 股,占公司总股本


                                        1
的 10.05%,其提案资格符合有关规定,且临时提案于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书面提
交公司董事会,临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
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十个
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提案外,《关于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其他事
项无变化。现将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是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召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5 月 26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2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6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23 年 5 月 22 日


                                          2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3 年 5 月 2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洼路 4 号益泰大厦二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计投票提案
 1.00   2022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2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2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5.00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
 6.00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7.00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

 7.01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

 7.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

 7.03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7.0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7.05   发行数量                                                √

 7.06   股票限售期                                              √

 7.07   上市地点                                                √


                                      3
 7.08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

 7.09    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7.10    发行决议有效期                                           √

 8.00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

 9.00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
 10.00                                                            √
         析报告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
 11.00                                                            √
         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12.00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13.00   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           √
 14.00
         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           √
 15.00
         议案

    提案 1 至 5 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提案 6 至 15 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5 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其中提案 6 至 14 属于特别
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三份之
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通过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
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
等办理登记手续;

    (4)会议登记请在上述公告的登记时间里办理,其他时间恕不办理;

    (5)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上述信函、传真须在 2023 年 5 月 24 日下午 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并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或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请寄至北京市海淀区北洼路 4 号益泰大厦三层公司证
券事务与投资者关系部,邮编:100089

    (6)办理登记时以上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必
须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23 年 5 月 24 日 9:3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与投资者关系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彦英   刘 静
    电话:010-68438880             传真:010-68728708
    电子邮箱:ir@nsfocus.com
    (五)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说明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5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5 日




                                 6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369”,投票简称为“绿
盟投票”

    2. 优先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不适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2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6 日 9:15~15:00 的任意
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7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    _____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召开的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本人(本公司)在该次
会议上的全部权利。本人(本公司)对如下全部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备注
 提案                                               该列打勾   同   反   弃
                             提案名称
 编码                                               的栏目可   意   对   权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2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2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2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5.00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

 6.00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7.00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

 7.01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

 7.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

 7.03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7.0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7.05   发行数量                                       √

 7.06   股票限售期                                     √

 7.07   上市地点                                       √

                                          8
 7.08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

 7.09    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7.10    发行决议有效期                                   √

 8.00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

 9.00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
 10.00                                                    √
         分析报告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
 11.00                                                    √
         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12.00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13.00   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
 14.00                                                    √
         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
 15.00                                                    √
         议案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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