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盟科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2023-05-15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盟科技”或“公
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本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规定,特制定《2023 年员工
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
第二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
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公司不以摊
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第三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情况
(一)持有人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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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指引第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
公司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所有参与对象必须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与公司或其分公司、控
股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二)持有人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应符合以下标准之一:
1、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符合条件的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
(三)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范围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包括公司部分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合
计115人。
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对参与对象的资格等情况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法律意见。
第四条 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资金总额不超过5,223.06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
位,每份份额为1.00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上限为5,223.06万份。员工持股
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数以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
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持全部在存续期内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标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及通过股权激
励获得的股份。
第五条 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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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绿盟科技 A 股普
通股股票。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
于 2020 年 11 月 23 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78)。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4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08),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
回购公司股份 24,176,436 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3.029%,最高成交价为 17.0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3.20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359,961,178.19 元(不含交易
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成。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2021 年 7 月 16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 823.80 万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非交易
过户至“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股份数量占
公司总股本的 1.03%。
公司于2022年7月25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2-033),2022年7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所持有的771.35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7月22日非交易过户至“绿盟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0.9659%。截至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8,224,936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1.03%。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通过非交
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的本公司股票。
第六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包括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
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
亦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本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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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223.06 万元,以“份”作为认购
单位,每份份额为 1.00 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及相应金额,
根据其实际出资缴款情况而定。
第七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和考核设置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48 个月,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公司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
日起计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持有人证券账户
名下,且按规定清算、分配完毕的,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经董事会审议通
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1 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
售或过户至持有人证券账户名下,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
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
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持有人证券账户名下时,经出
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
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5、公司将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前六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说明即将
到期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6、公司将至迟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时披露到期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
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届满后的处置安排。拟展期的,应对照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第 7.8.7 条的披露要求逐项说明与展期前的差异情况,并
按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约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及其合理性、合规性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标的股票,
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员
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 12 个月后分三期解锁,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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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
第一批解锁时点 50%
划名下之日起算满 12 个月
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
第二批解锁时点 30%
划名下之日起算满 24 个月
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
第三批解锁时点 20%
划名下之日起算满 36 个月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取得标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
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交易限制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
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
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如未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以新的要求
为准。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持有人获授的标的股票将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后,依据 2023 年至 2025 年度持有人的业绩考核结果分期解锁,并
于标的股票解锁后择期出售已解锁的标的股票,并按持有人所持本计划份额的比
例进行分配;或者由管理委员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申请,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将标的股票过户至持有人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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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账户,由个人自行处置。如受法律法规限制无法过户至个人账户的,由管理委
员会统一变现该部分资产,并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分配给持有人。
本计划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
对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A1)、净利润(A2)同时进行考核,各年度业绩考核
目标如下:
考核年度营业收入(A1)(单位:亿元)
归属安排 对应考核年度
目标值(Am1) 触发值(An1)
第一个解锁期 2023 年 33.60 32.20
第二个解锁期 2024 年 41.00 37.60
第三个解锁期 2025 年 50.00 44.00
考核年度净利润(A2)(单位:亿元)
归属安排 对应考核年度
目标值(Am2) 触发值(An2)
第一个解锁期 2023 年 3.43 2.90
第二个解锁期 2024 年 4.46 3.70
第三个解锁期 2025 年 6.00 4.80
根据上述指标各年度的考核目标完成情况,各期公司层面可解锁比例(X)
与考核年度业绩完成度(A1、A2)相挂钩,具体解锁比例安排如下:
考核指标对应解锁比例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X1,X2)
A1≥Am1 X1=100%
考核年度营业收入
An1≤A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