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盟科技: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3-05-15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
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骨干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
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
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本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推进及有序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
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
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
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公告本
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骨
干业务(技术)人员。
四、考核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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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组成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
考核工作小组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
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批。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
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A1)、净利润(A2)同时进行考核,各年度业绩考核目
标如下:
考核年度营业收入(A1)(单位:亿元)
归属安排/行权期 对应考核年度
目标值(Am1) 触发值(An1)
第一个归属期/行权期 2023 年 33.60 32.20
第二个归属期/行权期 2024 年 41.00 37.60
第三个归属期/行权期 2025 年 50.00 44.00
考核年度净利润(A2)(单位:亿元)
归属安排/行权期 对应考核年度
目标值(Am2) 触发值(An2)
第一个归属期/行权期 2023 年 3.43 2.90
第二个归属期/行权期 2024 年 4.46 3.70
第三个归属期/行权期 2025 年 6.00 4.80
根据上述指标各年度的考核目标完成情况,各期公司层面可归属/行权比例
(X)与考核年度业绩完成度(A1、A2)相挂钩,具体归属/行权比例安排如下:
考核指标对应归属/行权比例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X1,X2)
2
A1≥Am1 X1=100%
考核年度营业收
An1≤A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