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379 证券简称:东方通 公告编号:2023-026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提案 5《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未获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提案 5《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与提案 9《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为互斥提案,共有 1,355,400 股对上述两项提案同时投了同意票,上述对该两个议案的投票作为无效投票处理。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通”)2022 年年 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3 年 6 月 26 日下午 15:00 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2 号数码大厦 A 座 22 层多媒体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2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26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6 月 6 日、2023 年 6 月 13 日及 2023 年 6 月 2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大会的通知》、《关于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 公告》及《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 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黄永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51 人,代表股 份 84,888,90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8.426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共 9 人,代表股份 53,688,56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1.653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2 人,代表股份 31,200,34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7724%。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9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7,992,71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0.417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会议议程中所列全部 议案,并形成了相关决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2,549,7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2445%; 反对 533,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281%;弃权 1,805,921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89,2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127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5,653,59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5.1261%;反对 533,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110%;弃权 1,805,92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89,221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7629%。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2,549,7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2445%; 反对 549,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478%;弃权 1,789,221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89,2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107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5,653,59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5.1261%;反对 549,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458%;弃权 1,789,22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89,221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7281%。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3、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2,549,7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2445%; 反对 549,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478%;弃权 1,789,221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89,2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107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5,653,59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5.1261%;反对 549,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458%;弃权 1,789,22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89,221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7281%。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4、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2,549,7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2445%;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反对 549,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478%;弃权 1,789,221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89,2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107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5,653,59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5.1261%;反对 549,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458%;弃权 1,789,22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89,221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7281%。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5、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3,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61%;反 对 80,410,9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4.7250%;弃权 3,049,42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96,1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592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3,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1523%;反对 43,514,79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6696%; 弃权 3,049,42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96,12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6.3539%。 本议案未获得表决通过。 6、审议《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5,653,5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1261%; 反对 54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1314%;弃权 1,796,121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96,1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742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5,653,59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份的 95.1261%;反对 54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314%;弃权 1,796,12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96,121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7425%。 关联股东黄永军先生、徐少璞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回避股份总数 36,896,186 股。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7、审议《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2,549,7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2445%; 反对 54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397%;弃权 1,796,121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96,1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115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5,653,59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5.1261%;反对 54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314%;弃权 1,796,12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96,121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7425%。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8、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2,549,7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2445%; 反对 54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397%;弃权 1,796,121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96,1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115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5,653,59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5.1261%;反对 54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314%;弃权 1,796,12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96,121 股),占出席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7425%。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 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9、审议《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1,137,9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5814%; 反对 53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309%;弃权 1,859,921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96,1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191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4,241,79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2.1844%;反对 535,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160%;弃权 1,859,92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96,121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8754%。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10、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1,249,3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7126%; 反对 1,850,3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1797%;弃权 1,789,22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89,2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107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4,353,19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2.4165%;反对 1,850,30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8554%;弃权 1,789,22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89,221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7281%。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罗聪先生、谭婳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 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 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