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药控股: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3-08-23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作为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
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2023 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
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到本报告期末的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
况。
2、公司对担保对象的审查、担保的审批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根据对担
保相关材料核查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的各项担保已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违规
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
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存在担保逾期情况,存在因被担保方债务
违约而被冻结银行账户的情况。公司已督促被担保人积极与债权人沟通协商,制
定合理的还款计划,全力筹措偿债资金,尽早清偿债务,化解逾期风险。
二、关于 2023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应收账款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应收账款事项依据充分,履行了相应的审
批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及核销应收账款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可以
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
销应收账款的事项。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邓远军 兰 霞 吴康兵
2023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