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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孚通信: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跟踪报告2023-08-3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天孚通信

保荐代表人姓名:钱亚明                            联系电话:025-83387711

保荐代表人姓名:白岚                              联系电话:010-56839402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                         是
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 1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3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3 年 8 月 23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
                                                        无                           不适用
 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
 工作的情况                                             无                           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
 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                   无                           不适用
 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邹咏航、邹欣航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是
苏州天孚仁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邹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支农、欧洋、朱国栋
苏州天孚仁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邹
                                 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支农、欧洋、朱国栋
苏州天孚仁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股份减持承诺                                                是
                                                    2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朱国栋                            股份减持承诺                                            是
                                  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是
                                  漏的承诺
                                  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苏州天孚仁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是
                                  漏的承诺
邹支农、欧洋、朱国栋、王志弘、梅慎
实、赵鹤鸣、周中胜、李恒宇、王显 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是
谋、鞠永富等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管 漏的承诺
人员
苏州天孚仁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邹
                                 关于补缴社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的承诺函                 是
支农、欧洋
邹支农、欧洋、朱国栋              关于补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承诺函                          是
苏州天孚仁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邹
                                 关于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函           是
支农、欧洋
邹支农、欧洋、朱国栋、王志弘、于守
妍、梅慎实、赵鹤鸣、周中胜等全体董 关于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函         是
事及高管人员
苏州天孚仁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是
邹支农、欧洋、朱国栋              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是
苏州天孚仁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是
邹支农、欧洋、朱国栋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是
邹支农、欧洋、朱国栋、王志弘、于守
妍、梅慎实、赵鹤鸣、周中胜、李恒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是
宇、鞠永富、王显谋等全体董事、监事
及高管人员
ZHOU,ZHIPING、罗正英、徐飞、潘家
                                 关于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函           是
锋、陈凯荣
苏州天孚仁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邹
                                 关于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函                 是
支农、欧洋
邹支农、朱国栋、欧洋、王志弘、潘家
锋、鞠永富、ZHOU, ZHIPING、罗正 关于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函                  是
英、徐飞、陈凯荣

  四、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持续督导期内,影响公司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合同
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五、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报告期内本保荐人未因该项目被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保荐机构或者
                                                    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报告期内天孚通信不存在被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3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钱亚明                       白 岚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2023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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