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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菲利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3-08-30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菲利华

保荐代表人姓名:殷博成                   联系电话:027-65795745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硕                     联系电话:027-65795745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保荐代表人及时审阅公司发布的
                                         三会公告、定期报告及其他事项公告
                                         等各类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是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
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 1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是
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5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2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
                                                   无           不适用
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
                                                   无           不适用
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
                                                   无           不适用
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的原因及解
                                                                决措施
1.首次公开发行时控股股东的股份限售承诺             是          不适用
2.首次公开发行时实际控制人关于同业竞争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3.公司及股权激励对象关于股权激励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2022 年再融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
于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四、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保荐机构核查了公司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经核查,影响公司重大合同履行
的各项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五、其他事项


                                   3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无
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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