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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隆股份:关于变更公开征集投票权征集人的公告2023-05-10  

                                                    股票代码:科隆股份               股票简称:300405       公告编号:2023-028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开征集投票权征集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 4 月 27 日发布
公告《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其中征
集人为独立董事侯巧铭先生,现因侯巧铭先生个人工作原因,无法现场参加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改为通讯形式参会。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现变更征集人为独
立董事高倚云女士。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3 年 5 月 12 日至 2023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5:00)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高倚云作为征集
人,就公司拟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
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
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公告所述内容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公告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
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高倚云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独立董事的委
托,就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拟审议的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
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征集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
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报告书在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刊
或网站上披露,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
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内
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科隆股份
      证券代码:300405
      法定代表人:姜艳
      董事会秘书:何红宇
      联系地址: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万和七路 36 号
      邮政编码:111003
      联系电话:0419-5589876
      传真号码:0419-5560902
      电子邮箱:hehongyu@kelongchem.com
      网址:www.kelongchem.com
      2、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
征集投票权:
非累积投票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3
          的议案
       3、本报告书签署日期为 2023 年 5 月 10 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 2023 年 4 月 27 日于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高倚云,基本情况如下:
      高倚云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出生,毕业于辽宁大学,
经济学博士。2000年至今,工作于辽宁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现任公司独立董
事。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
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
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
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投了赞成
票,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
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截止 2023 年 5 月 11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23 年 5 月 12 日至 2023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30-12:00,下午 13:30-17:00)。
   (三)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
行动。
   (四)征集程序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
填写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详见附
件)。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本次征集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
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
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
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
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的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万和七路 36 号。
    收件人:证券部
    联系电话:0419-5589876
    邮编:111003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
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4、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
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
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
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
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
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
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
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
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
意”、“反对”或“弃权”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
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九)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
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
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
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
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高倚云
                                                      2023 年 5 月 10 日
 附件: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关
 于变更公开征集投票权征集人的公告》、《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
 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高倚云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公司 2022 年
 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本人/
 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非累积投票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1
          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2
          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 2023 年
   3
          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本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在相应的意见下打
 “√”,“同意”、“反对”、“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
 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