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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隆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5-31  

                                                    证券代码:300405             证券简称:科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2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送达各位监事,并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在公司
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应到监事 5 人,实到监事 5 人。会议召开及表
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会军主持,与会监事审议有关议案,并依照公司章程及
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认真审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其
中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
单、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本次调整事项在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
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公司监事刘会军、卢静、顾美佳分别为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王
娟娟、白加胜、曹维龙配偶,因此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其
中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授予条
件已成就。列入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任职资格;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
形;符合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
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
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以 2023 年 5 月 31 日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向
符合授予条件的 67 名激励对象授予 32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80 元/股。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监事刘会军、卢静、顾美佳分别为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王
娟娟、白加胜、曹维龙配偶,因此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5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