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强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9-28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北京九
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
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
(一)根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2023年9月28日为本
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授予日的有关规定。
(二)未发现公司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三)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
《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四)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五)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增强激励对象的工作责任感、使命感,有利
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确定2023年9月28日作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9
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381.1693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9.73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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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页为《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陈永宏
杨建平
叶军
2023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