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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强生物: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2023-09-28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〇二三年九月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目 录

释 义 ..........................................................................................................................................2
声 明 ..........................................................................................................................................3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必要程序 ........................................................................................4
二、本次授予情况 ....................................................................................................................6
三、本次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8
四、结论性意见 ........................................................................................................................9
五、备查信息 ..........................................................................................................................10




                                                                       1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释 义

       除非上下文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九强生物、公司                   指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
本激励计划                       指
                                      励计划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限制性股票
                                 指
稿)》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九强生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报告         指   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限制性股票、第一类限制性              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得转让等部分权利受限
                                 指
股票                                  的公司股票
激励对象                         指   参与本激励计划的人员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
授予日                           指
                                      交易日
                                      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每股限制性股票的价
授予价格                         指
                                      格
                                      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转
限售期                           指
                                      让、抵押、质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的期间
                                      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可办理
解除限售期                       指
                                      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期间
                                      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
解除限售条件                     指
                                      售必需满足的条件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业务办理指南》                 指
                                      号—业务办理》
《公司章程》                     指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本独立财务顾问、他山咨询         指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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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声 明

     他山咨询接受委托,担任九强生物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财务顾
问并出具本报告。对本报告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特作如下声明:

     1. 本报告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业务办
理指南》等规定,根据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和信息而制作。公司已保证所提供的
有关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激励计划的可行性、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
发展、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以及对股东利益的影响发表专业意见,不构成对上
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
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3. 本报告所表达的意见以下述假设为前提:国家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及
政策无重大变化;公司所处地区及行业的市场、经济、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公
司提供的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本激励计划涉及的各方能够诚实守信的
按照本激励计划及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妥善履行所有义务;本激励计划不存在其
它障碍,并能够顺利完成;无其他不可抗力和不可预测因素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4. 本独立财务顾问遵循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出具本报告。本报告
仅供公司拟实施本激励计划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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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必要程序

     1. 2023 年 9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第
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并一致同意由陈永
宏先生作为征集人采取无偿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2. 2023 年 9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第
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3. 2023 年 9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
于取消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
立意见。

     4. 2023 年 9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
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5. 2023 年 9 月 17 日,公司股东刘希先生书面提请将《关于<第五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至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事项作出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取消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提案
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
公告(修订稿)》。

     6. 2023 年 9 月 18 日,公司披露《关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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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7. 2023 年 9 月 13 日至 2023 年 9 月 22 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

     8. 2023 年 9 月 23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9. 2023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第五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10. 2023 年 9 月 2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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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授予情况

       1. 授予日:2023 年 9 月 28 日。

       2. 授予价格:9.73 元/股。

       3. 授予数量:381.1693 万股。

       4. 股票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回购的 A 股普通股。

       5. 授予人数:49 人。限制性股票具体分配如下:

                                                  获授数量     占授予总量     占公司总股本
序号          姓名                职务
                                                  (万股)       的比例         的比例
  1          王建民            董事会秘书         23.5427        5.68%           0.04%
           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员工
  2                                               357.6266       86.22%          0.61%
                   (共计 48 人)
                      预留                        33.6323        8.11%           0.06%
                      合计                        414.8016      100.00%          0.70%

注 1: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前,激励对象放弃获授限制性股票的,由董事会进行相应调整,将激励对

象放弃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直接调减或者在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或者调整至预留。

注 2: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6. 有效期: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7. 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50%
                 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50%
                 交易日当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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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
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而增加的权益同时受解除限售条件约束,且解除限售
之前不得转让、质押、抵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
售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权益亦不得解除限售。

     各解除限售期内,满足解除限售条件但激励对象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8.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3 年-2024 年
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具体如下:

    解除限售安排                                      业绩考核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

注 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以经审计的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所载数据作为计算依据。

注 2:上述业绩考核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未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的,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算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

     9.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激
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合格的,即为通过考核,当期计划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可予以全部解除限售;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
格的,即为未通过考核,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
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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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次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应当向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

    1.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两项
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得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综上所述,本次
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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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四、结论性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和本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授予条件,本
次授予事项已经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业务
办理指南》《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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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五、备查信息

     (一)备查文件

     1.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
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授予日)

     (二)备查地点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东路 15 号旷怡大厦 5 层

     电   话:010-82247199

     传   真:010-82012812

     联系人:包楠

     本报告一式两份。




                                     10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之签
署页)




                         独立财务顾问: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