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盾股份: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2023-08-15
证券代码:300411 证券简称:金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9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
一次持有人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章镇镇工业园区公司
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和表决。本次会议应出席持有人 60 名,实际出席持
有人 44 名,代表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份额 4,268,900 份,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 88.28%。
由于出席本次持有人会议的监事钟胜章、戴美军、俞仲表、高级管理人员何
鹏程、周斌已自愿放弃其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份的表决权,仅保留
该等股份的分红权、投资收益权,自愿放弃其在持有人会议的提案权、表决权,
并已承诺不担任本计划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钟胜章、戴美军、俞仲表、何鹏程、
周斌代表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1,600,000 份,未参与本次会议所有议案的表决。因
此出席本次持有人会议的有效表决份额总数为 2,668,900 份。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美丽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依据《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
规定,设立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
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1 人,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2,668,900 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份额总数
的 100%;反对 0 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 0%;弃权
0 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 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
议案》
选举陶君华、徐意根、钟金龙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上述人员未在第一大股东单位担任职务,不属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第
一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与前述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 2,668,900 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份额总数
的 100%;反对 0 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 0%;弃权
0 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 0%。
同日,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选举陶君华为公司本次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任期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同意授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
员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4、管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
5、决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回收、承接以及对应收益的兑现安排;
6、依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决定持有人的资格取消事项,以及被取
消资格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处理事项,包括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等;
7、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簿记建档、变更和继承登记;
8、制定、执行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增发、配股或发行可转换
债券等再融资事宜的方案;
9、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出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
司股票。
10、负责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清算和财产分配;
11、决策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上述事项外的特殊事项;
12、代表或者授权公司代表全体持有人签署相关文件;
13、持有人会议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其他职责。
本授权自本次会议批准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2,668,900 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份额总数
的 100%;反对 0 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 0%;弃权
0 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 0%。
三、备查文件
1、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
2、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