迦南科技: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8-19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作为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
审核相关材料后,基于客观、独立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
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我们本着对
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和实事求是的精神,对本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进行
了认真调查与核实,并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就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进
行专项说明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
司所有担保均为对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他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二、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该专项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募集资
金存放、使用、管理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最新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
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供独立董事签署使用)
独立董事:
郑高利 许小明 樊德珠
2023 年 8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