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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光防雷: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5-19  

                                                    证券代码:300414          证券简称:中光防雷         公告编号:临-2023-032


                         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于2023年4月27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同意召开此次股东大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雪颖女士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5 月 19 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5 月 19 日(星
期五)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5 月 19 日(星期五)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现场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天宇路 19 号研发楼第四会
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23 年 5 月 15 日(星期一)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51,831,12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46.571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51,829,22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46.570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0.000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6%。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律师见证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经与会股东审议
讨论,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1,829,2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7%;反对 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1,829,2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7%;反对 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1,829,2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7%;反对 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1,829,2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7%;反对 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1,829,2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7%;反对 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1,9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1,829,2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7%;反对 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1,9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1,829,2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7%;反对 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1,90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1,829,2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7%;反对 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1,9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1,829,2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7%;反对 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1,9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委派马铃律师、贾茹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进行了
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
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