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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航新科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05-16  

                                                    证券代码:300424     证券简称:航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5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航新科

技”)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全资子公司广州航新电子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新电子”)及广州航新航空设备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航新设备”)因日常营运资金需要,拟向广州黄埔惠民村镇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民村镇银行”)申请融资授信1,500

万元,期限一年,其中航新电子授信额度1,000万元,航新设备授信额

度500万元。公司为航新电子、航新设备的上述融资事项提供保证担

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不涉及关联
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基本情况
                               1
    (1)被担保人一
    名称:广州航新电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城光宝路1号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勇
    成立日期:1997年8月8日
    经营范围:非金属表带及其零件制造;电子工业专用设备制造;
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工程技术咨询服务;
其他通信设备专业修理;专用设备修理;飞机维护;贸易代理;电气
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雷达、无线电导航设备专业修理;供应用仪表及其他通用仪器制造;
通用和专用仪器仪表的元件、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其他
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电子、
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无损检测;机械零部件加工;电气
机械检测服务;应急救援器材修理;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
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
可经营);航空技术咨询服务;飞机附件维修(不含许可审批项目);
航空航天器修理。
    (2)被担保人二
    名称:广州航新航空设备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光宝路1号一栋5层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何丽芬
    成立日期:2017年5月19日
    经营范围:铁路运输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通信传输设备专
业修理;通信交换设备专业修理;雷达、无线电导航设备专业修理;

                                2
其他通信设备专业修理;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含汽车发动机制
造);软件开发;船舶修理;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专
营专控商品除外);船舶自动化、检测、监控系统制造;信息系统集
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机械零部件加工;电工机械专用设备
制造;船用配套设备制造;交通安全、管制及类似专用设备制造;工
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软件测试服务;计算机信息安全产品设计;
通信系统设备产品设计;船舶舾装件设计开发;船舶检验;航空技术
咨询服务;航天科技知识的推广;电子工业专用设备制造;电子测量
仪器制造;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
务;通用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飞机舱内饰制造;航空、航天相
关设备制造;航空器零件制造;航空航天器修理。
    2.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航新电子、航新设备100%股权。
    3. 被担保人财务数据

    (1)航新电子

                                                                  单位:元
                                                     2023 年 1-3 月
          项目                    2022 年度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01,721,880.82                  23,691,315.25

       合并净利润                    12,693,874.26            1,906,170.0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693,874.26            1,906,170.05
                                                       2023.3.31
          项目                    2022.12.31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54,150,001.64         454,128,523.92

         负债总额                    88,434,318.71          86,506,670.94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32,030,093.27          25,040,791.67

         流动负债总额                88,434,318.71          86,506,670.94

          净资产                    365,715,682.93         367,621,852.98

    (2)航新设备
                                      3
                                                    2023 年 1-3 月
              项目              2022 年度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4,047,470.11              795,150.78

            合并净利润                 483,341.48              -53,767.3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83,341.48              -53,767.30
                                                      2023.3.31
              项目              2022.12.31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0,922,921.08           14,739,621.89

             负债总额               7,510,885.08            11,381,353.19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

             流动负债总额           7,510,885.08            11,381,353.19

              净资产                3,412,036.00             3,358,268.70

       三、 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航新电子、航新设备因日常营运资金需要,拟向惠民村镇银行申
请合计1,5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公司同意为航新电子、航新设备的
上述融资事项提供保证担保,并将与惠民村镇银行签署《保证合同》。
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1.     保证方式本合同(即《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
责任保证。
       2.     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借款本
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应当加倍支付的迟延
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保管费、处置费、
拍卖费及相关拍卖辅助费用、过户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
用。
       3.     保证期间
       1)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三年。
       2)商业汇票承兑、减免保证金开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
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
                                   4
    3)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4)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
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日起三年。
    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
下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项
下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四、 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提供担保有助于子公司拓宽融资渠
道,补充日常运营资金。航新电子、航新设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信
誉状况良好,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
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本次提供担保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协
议的签署与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将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
存在因履行担保协议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我们同意本次为全资子
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五、 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不
含本次董事会审批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7,054.34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34%。
     前述担保事项中无逾期担保,亦无违规担保。另有公司为全资子
公司航新航空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航新”)履行其与Airbus
S.A.S的业务合同提供履约保证,香港航新为下属控股子公司MMRO
履行其与Airbus   S.A.S的业务合同提供履约保证。截至2023年4月30
日,香港航新及MMRO与Airbus        S.A.S业务合同下应收金额为人民
币160.33万元。

                              5
六、 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 《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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