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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航新科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06-29  

                                                    证券代码:300424   证券简称:航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6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航新科

技”)于2023年6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全资子公司广州航新电子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新电子”)因日常营运资金需要,拟在兴业

银行对公司的融资授信额度内申请1,000万元授信额度,公司为航新
电子的上述融资事项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
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不涉及关联
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广州航新电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城光宝路1号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1
   法定代表人:张勇
    成立日期:1997年8月8日
    经营范围:非金属表带及其零件制造;电子工业专用设备制造;
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工程技术咨询服务;
其他通信设备专业修理;专用设备修理;飞机维护;贸易代理;电气
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雷达、无线电导航设备专业修理;供应用仪表及其他通用仪器制造;
通用和专用仪器仪表的元件、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其他
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电子、
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无损检测;机械零部件加工;电气
机械检测服务;应急救援器材修理;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
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
可经营);航空技术咨询服务;飞机附件维修(不含许可审批项目);
航空航天器修理。
    2.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航新电子100%股权。
    3. 被担保人财务数据
                                                                  单位:元
                                                     2023 年 1-3 月
          项目                    2022 年度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01,721,880.82                  23,691,315.25

        合并净利润                   12,693,874.26           1,906,170.0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693,874.26           1,906,170.05
                                                       2023.3.31
          项目                    2022.12.31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54,150,001.64         454,128,523.92

        负债总额                     88,434,318.71          86,506,670.94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32,030,093.27          25,040,791.67

         流动负债总额                88,434,318.71          86,506,670.94

         净资产                     365,715,682.93         367,621,85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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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因日常营运资金需要,航新电子拟在兴业银行对公司的融资授信
额度内申请1,000万元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有效期一年。公司为航新电
子的上述融资事项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

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1.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 保证最高本金限额:1,000.00万元。
    3. 保证范围:
    (1)本合同(即《最高额保证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以下称
“被担保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
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
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2)本合同保证额度起算前债权人对债务人已经存在的、本合
同双方同意转入本合同约定的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
    (3)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贸易融资、承
兑、票据回购、担保等融资业务,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后才因债务人拒
付、债权人垫款等行为而发生的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也构成被担保
债权的一部分。
    (4)债权人因债务人办理主合同项下各项融资、担保及其他表
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而享有的每笔债权的本金、利息、其他费用、履行
期限、用途、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任何其他相关事项以主合同项下
的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通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
件的记载为准,且该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通知书、各类凭证以
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签发或签署无需保证人确认。
    (5)为避免歧义,债权人因准备、完善、履行或强制执行本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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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或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与之有关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包
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仲裁)费、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
书的费用等)均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
    4. 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保证期间为:
    (1)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
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如单笔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到期的,每批债务的保证期
间为每批融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
保证期间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
    (4)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融资达成展期协
议的,保证人在此不可撤销地表示认可和同意该展期,保证人仍对主
合同下的各笔融资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就每笔展期的融
资而言,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
年。
    (5)若债权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的约定宣布债务提前
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向债务人通知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起三年。
    (6)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
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每笔垫款之日起分
别计算。
    (7)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8)债权人为债务人提供的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自该笔
金融业务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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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提供担保有助于子公司拓宽融资渠
道,补充日常运营资金。航新电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誉状况良好,
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
担保责任。本次提供担保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协议的签署与
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将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
担保协议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我们同意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
保事项。
    五、 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不
含本次董事会审批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7,514.35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95%。
    前述担保事项中无逾期担保,亦无违规担保。
    另有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航新航空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
航新”)履行其与Airbus S.A.S的业务合同提供履约保证,香港航新
为下属控股子公司MMRO履行其与Airbus       S.A.S的业务合同提供履
约保证。截至2023年5月31日,香港航新及MMRO与Airbus S.A.S业
务合同下应收金额为人民币55.22万元。
    六、 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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