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4 证券简称:航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5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航新科 技”)于2023年8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上海航新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 公司航新电子提供担保的议案》。全资子公司上海航新航宇机械技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航新”)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分行申请总计不超过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全资子公司广州航 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新电子”)拟向广东南粵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总计不超过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公司为上海 航新、航新电子的上述融资事项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 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不涉及关联 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基本情况 1 (1)被担保人一 名称:上海航新航宇机械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祝桥镇金闻路168号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许张 成立日期:2003年3月19日 经营范围:研发、加工、生产液压、气动等机械机电产品,销售公 司自产产品,提供维修技术服务,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被担保人二 名称:广州航新电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城光宝路1号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勇 成立日期:1997年8月8日 经营范围:非金属表带及其零件制造;电子工业专用设备制造; 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工程技术咨询服务; 其他通信设备专业修理;专用设备修理;飞机维护;贸易代理;电气 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雷达、无线电导航设备专业修理;供应用仪表及其他通用仪器制造; 通用和专用仪器仪表的元件、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其他 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电子、 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无损检测;机械零部件加工;电气 机械检测服务;应急救援器材修理;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 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 可经营);航空技术咨询服务;飞机附件维修(不含许可审批项目); 2 航空航天器修理。 2.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上海航新、航新电子100%股权。 3. 被担保人财务数据 (1)上海航新 单位:元 2023 年 1-3 月 项目 2022 年度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56,957,839.26 20,283,912.98 合并净利润 4,853,849.61 2,678,544.1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853,849.61 2,678,544.15 2023.3.31 项目 2022.12.31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85,679,055.50 192,999,077.67 负债总额 19,743,431.24 24,384,909.26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 流动负债总额 18,207,919.08 23,091,846.41 净资产 165,935,624.26 168,614,168.41 (2)航新电子 单位:元 2023 年 1-3 月 项目 2022 年度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01,721,880.82 23,691,315.25 合并净利润 12,693,874.26 1,906,170.0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693,874.26 1,906,170.05 2023.3.31 项目 2022.12.31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54,150,001.64 454,128,523.92 负债总额 88,434,318.71 86,506,670.94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32,030,093.27 25,040,791.67 流动负债总额 88,434,318.71 86,506,670.94 净资产 365,715,682.93 367,621,852.98 3 三、 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上海航新、航新电子因日常营运资金需要,拟向相关银行申请授 信额度,公司同意为上海航新、航新电子的上述融资事项提供保证担 保,并将与相关银行签署《保证合同》。 1. 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最高额 保证合同》的主要条款 (1)最高债权本金额:1,000.00万元。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保证范围:合同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 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 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 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 益的费用”)。上述范围中除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外的所有款项和 费用,统称为“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不计入本合同项下 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上述范围中的最高债权本金、主债权 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均计入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 (4)保证期间:就任何一笔具体业务而言, 甲方承担保证责任 的保证期间为该笔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2. 公司与广东南粵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最高额保证 合同主要条款》 (1)被担保的主债权最高限额:1,00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 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 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 4 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电讯费、律师费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 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以及其他应由乙方或主合同债务人承担 的费用。 (3)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每一笔主合同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 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提供担保有助于子公司拓宽融资渠 道,补充日常运营资金。上海航新、航新电子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信誉状况良好,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 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本次提供担保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 协议的签署与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将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 不存在因履行担保协议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我们同意本次为全资 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五、 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不 含本次董事会审批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557.54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33%。 前述担保事项中无逾期担保,亦无违规担保。另有公司为全资子 公司航新航空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航新”)履行其与Airbus S.A.S的业务合同提供履约保证,香港航新为下属控股子公司MMRO 履行其与Airbus S.A.S的业务合同提供履约保证。截至2023年7月31 日,香港航新及MMRO与Airbus S.A.S业务合同下应收金额为人民 币67.34万元。 六、 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5 2. 《最高额保证合同》(航新科技与民生银行); 3. 《最高额保证合同》(航新科技与南粤银行)。 特此公告。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五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