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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航新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2-19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广州航新航空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

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所涉事项,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供的候选人履历及相关资料,经审阅,我们认为:

    1. 本次董事会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审议程序符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 本次提名的候选人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不存在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之情形,未发现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未被证券

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

条件。

    3. 经了解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素养等情况,我们认为本

次提名的候选人具备履行相应职责所需专业知识、管理能力及决策、协调能力,

符合任职岗位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提名王磊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

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苏   影                               谭   跃




            唐明琴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