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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强力新材: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2023-08-08  

                                                    证券代码:300429        证券简称:强力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8
债券代码:123076        债券简称:强力转债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银行、信托、证券、基金等专业金融机构发的金融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

    3、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尚存在一

定的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强力新材”)于

2023年8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

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

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本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投资期限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

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在保障资金安全、合法合规、保证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

以及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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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银行、信托、证券、

基金等专业金融机构发的金融产品。

    (三)、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投资理财。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

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所购买金

融产品的进展情况。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金融产品均需经过严格筛选和风险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

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剧烈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

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做好资金计划,充分预留资金,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基

础上,对金融产品安全性、期限、收益和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情况进行

严格评估、筛选,谨慎选择合适的金融产品。

    2、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

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情况,如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将

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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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

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金融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

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

    2023 年 8 月 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

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

    2023 年 8 月 8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在保障资金安全、合法

合规、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这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

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保障资金安全、合法合规、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投资理财,这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

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的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事项。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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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8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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