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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运达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5-31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仔细阅读有关材料和充分核查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对 2023 年 5 月 30 日公
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1、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
案)》”、“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拟定、审议流程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亦符合公司业务发展
的实际需要。同时,全体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各激
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归属安排(包括授予额度、授予日期、授予条件、
授予价格、归属期、归属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5、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
或安排。
    6、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可持
续发展能力,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及骨干员工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
使命感,从而提升公司业绩,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经过认真审阅本激励计划,我们认为本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
促进公司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利益的趋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会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并将本激励计
划有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独立意
见
     我们对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与了解,经讨论后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本激励计划考核指标的设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基本规定,分为
三个层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部门层面绩效考核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公司层面业绩指标为营业收入或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其是衡量企
业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预测企业未来业务拓展趋势的重要标志。具体数值的确
定综合考虑了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竞争情况以及公司未来的发展
规划等相关因素,并考虑了实现可能性和对公司员工的激励效果,指标设定科学、
合理。
     除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外,公司还对激励对象所属各部门及个人设置了严密的
绩效考核体系,能够对激励对象的工作绩效做出较为准确、全面的综合评价。公
司将根据激励对象前一年度绩效考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是否达到归属的条件。
对激励对象而言,业绩考核目标的实现具有可实现性,能达到较好的激励效果;
对公司而言,业绩考核指标的设定兼顾了激励对象、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有利于
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以及可持续发展能力,从而实现公
司阶段性发展目标和中长期战略规划。
     同时,《考核管理办法》明确约定各项指标及负责考核评价的部门,对后续
业绩考核的实施给予了制度保障,并保证了考核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综上,我们认为本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指标明确、可操作性强,有助
于提升公司竞争力,也有助于增加公司对行业内人才的吸引力,为公司核心队伍
的建设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对激励对象有较强的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激
励计划的考核目的。因此,我们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
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廖斌                     韩风险                     吉利




                                                      2023 年 5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