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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鲍斯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11-30  

证券代码:300441           证券简称:鲍斯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6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
定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2 月 1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15 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2 月 8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3 年 12 月 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西坞街道尚桥路 18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名称及提案编码表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2、上述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部分议案已经第五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 2023 年 11 月 29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 1.00 和议案 2.00 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4、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
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及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 年 12 月 13 日,上午 9:00-下午 16:0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
照复印件(盖公章)和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
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
会;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
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
函或传真请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 16:30 前送达本公司,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
邮寄资料或电子邮件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洁琼

    联系电话:0574-88661525             传真号码:0574-88661529

    电子邮箱:zqb@cnbaosi.com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西坞街道尚桥路 18 号        邮编:315505

    5、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
到会场;

    (2)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
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30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441。
    2、投票简称:鲍斯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计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12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15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宁波鲍斯能源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
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名称:                             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盖章):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
  1.00                                                    √
           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注: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