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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润泽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7-28  

                                                    证券代码:300442              证券简称:润泽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1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 7 月 27 日,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四
届监事会通过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十一次会议。根据《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会
议豁免提前 2 日发出通知。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
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增强公司核心团队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

                                     1
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更好地调动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公司及
股东利益,实现公司发展规划目标,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与会监事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权
激励计划规范运行,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
系,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与会监事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
名单的议案》

    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监事会认为:

    1、列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内的各级分/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
均为公司正式在职员工。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外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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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
场禁入措施;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的;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
形。

    3、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激
励对象条件,符合《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公司将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
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与会监事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7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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