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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浩云科技:关于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2023-12-12  

 证券代码:300448          证券简称:浩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0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截至 2023 年 12 月 4 日,借款人深圳市润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润安科技”或“借款人”)尚欠出借人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出借人”)借款本金 2,793.50 万元人民币(以下简称“万元”)及借款
利息 147.57 万元。经双方协商,借款期限由原定到期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展期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润安科技主要经营股东钟裕山以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润
安科技合计 42.4116%股权(已于前期质押予公司)对该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担保
责任,同时润安科技控股股东贵州云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云达”)
以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润安科技合计 51%股权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担保,担
保期间均自最后一笔本金及利息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 2 年。
    2.2023 年 12 月,各方已就上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展期事项签署《借款展期
合同》及《担保函》,其中《借款展期合同》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
效。本次外提供财务资助展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对
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2022 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西藏浩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浩
云”)分别将其直接持有的润安科技 45.90%股权、通过新余市彤杉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余彤杉”)间接持有的润安科技股权即新余彤杉
51.00%出资权属转让予贵州云达。上述股权转让发生时,公司已向润安科技提供
了 3,093.50 万元的财务资助,年化借款利率为 4.785%,到期日为 2023 年 12 月
31 日。润安科技主要经营股东钟裕山为上述借款以其直接和间接持有润安科技
合计 42.4116%股权(已于前期质押予公司)向公司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同时
交易对手方贵州云达同意为润安科技上述还款义务向公司提供连带担保,期限均
为上述借款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 2 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6 月
2 日、2022 年 6 月 30 日、2022 年 7 月 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转让控股
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2-039)。
    截至 2023 年 12 月 4 日,润安科技尚欠公司借款本金 2,793.50 万元及借款利
息 147.57 万元。润安科技已向公司表示到期无法偿还,并向公司多次请求展期 2
年。本着从公司利益角度出发的原则,结合润安科技的经营现状,公司与其他方
签署了《借款展期合同》及《担保函》,其中《借款展期合同》经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拟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将上述借款展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其中: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归还借款本金人民币 200 万元(人民币:贰佰
万元整),并结清 2023 年度所孳生的借款利息;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归还借款
本金人民币 200 万元(人民币:贰佰万元整),并结清 2024 年所孳生的借款利
息;剩余的借款本金及利息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全部归还。上述借款利率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为年息 2.5%,借款人按季度向出借人支付利息。借款用于借
款人公司经营,不得用于该用途以外的其他任何用途。润安科技主要经营股东钟
裕山以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润安科技合计 42.4116%股权(已于前期质押予公司)
对该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担保责任,同时润安科技控股股东贵州云达以其直接和间
接持有的润安科技合计 51%股权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均自最
后一笔本金及利息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 2 年。
    上述《借款展期合同》及《担保函》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
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
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深圳市润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2973976
    (4)注册资本:5,708.8889 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缪志定
    (6)主营业务:为数字监狱、智慧交通、智慧边检、智慧医疗、移动物联
网等建设提供集产品研发、系统定制、实施维护于一体的定制化解决方案提供商。
    (7)成立日期:1994 年 12 月 10 日
    (8)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打石一路深圳国际创新谷 1 栋
B 座 1503
    (9)股权结构:




    (10)实际控制人:李渝萍
    2.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润安科技经审计的总资产 117,367,863.44 元、总
负债 114,228,499.64 元、所有者权益 3,139,363.80 元。2022 年度营业收入
11,570,590.72 元、净利润-35,157,512.08 元。
    3.公司与润安科技不存在关联关系。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润安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财务资助的方式:自有货币资金
    财务资助的期限:签署本次财务资助展期协议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财务资助的金额:借款本金 2,793.50 万元及借款利息 147.57 万元。
    财务资助的利息:年息 2.5%
    财务资助的资金用途:仅用于借款人公司经营
    财务资助的担保措施:润安科技主要经营股东钟裕山以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
润安科技合计 42.4116%股权(已于前期质押予公司)对该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担
保责任,担保期间自最后一笔本金及利息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 2 年。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借款展期事宜,公司相关收款保障措施如下:
    1. 润安科技主要经营股东钟裕山以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润安科技合计
42.4116%股权(已于前期质押予公司)对该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担保责任,同时润
安科技控股股东贵州云达以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润安科技合计 51%股权对该债
务承担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均自最后一笔本金及利息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 2
年。
    2.润安科技目前正常开展经营活动,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润安科技经营及
财务状况,并敦促润安科技到期及时归还,同时在借款归还完毕前,公司将持续
委派 1 名人员依照原机制参与润安科技财务监督工作,以便随时监测和评估润安
科技的财务状况、经营能力和可持续性,确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考虑到目前润安科技尚处于正常经营中,通过协商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
方案,制定合理的还款计划,做好风险防控,既能最大程度上保障公司的利益,
也能避免对润安科技造成过大的压力导致进一步降低财务资助款项的可收回性。
本着最大限度保障公司利益的原则,结合公润安科技的经营现状,公司董事会同
意将上述借款展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其中: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归还借款
本金人民币 200 万元(人民币:贰佰万元整),并结清 2023 年度所孳生的借款
利息;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归还借款本金人民币 200 万元(人民币:贰佰万元
整),并结清 2024 年所孳生的借款利息;剩余的借款本金及利息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全部归还。上述借款利率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为年息 2.5%,借款人
按季度向出借人支付利息。借款用于借款人公司经营,不得用于该用途以外的其
他任何用途。润安科技主要经营股东钟裕山以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润安科技合计
42.4116%股权(已于前期质押予公司)对该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担保责任,同时润
安科技控股股东贵州云达以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润安科技合计 51%股权对该债
务承担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均自最后一笔本金及利息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 2
年。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 2,793.50 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95%;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
助总余额为 2,793.5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95%;不存在逾期
未收回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借款展期合同》;
    6.《担保函》;
    7.《关于要求为润安科技借款展期提供担保的函》;
    8.《<关于要求为润安科技借款展期提供担保的函>的复函》;
    9.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1 日